房屋无偿赠与没有直接的金钱交易,导致许多人认为其无需纳税,但事实却并非如此,房产无偿赠与不仅需要缴纳税费,还需要缴纳多种税费。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讲解一下,房屋无偿赠与的个人所得税如何纳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文件第二条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前款所称受赠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四条规定计算。
以上是房屋无偿赠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方法,相信通过上文内容,大家已经对相关问题有了很好的理解了。
(本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由华宇会计在线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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