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宇考试网

2019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地域管辖

时间:2019-01-11 17:31来源:考试资料 作者: 点击:
资料下载
税务师 考试一共有五个科目,其中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的难度并不是很大,但是学起来比较耗时。考生要花费大量的精力来记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知识

华宇课件网:热门考试资料发布网站,新课程资源全程持续更新百度云网盘分享。涵盖:


初级会计师 | 中级会计师 | 高级会计师 | 注册会计师 | 注册税务师 | CMA管理会计师 | 资产评估师 | 经济师 | 审计师 | 证券从业 | 公务员国考 | 公务员省考 | 事业单位编制 | 教师招聘/资格证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考研类课程 | 社会工作者 | 注册消防师 | 会计实操 |

需要免费试看课件请点->: 2019年新视频课件百度云网盘免费下载资源 | 需要新全套资料请选择上面对于科目查看课程

税务师考试一共有五个科目,其中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的难度并不是很大,但是学起来比较耗时。考生要花费大量的精力来记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知识点供大家参考。

【内容导航】

地域管辖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一部分-行政法律制度

【知识点】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同级法院之间对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1、一般

原告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案件,由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

①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共同管辖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提示】跨区域管辖

1、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的重大行政案件。

2、巡回法庭相当于高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主要审理跨行政区域的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在审级上等同于高人民法院,其判决效力等同于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为终审判决。

目前已在深圳、沈阳、南京、郑州、重庆、西安等地设立巡回法庭。

TAG标签:   2019年      考点      预习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地域      管辖   

华宇课件网中所有视频课件学习资料均来自互联网收集整理并持续同步更新!



需要免费试看课件请点->:2019年新视频课件百度云网盘免费下载资源 |链接失效可以点下面QQ客服咨询相关试看


财经会计系列班次:零基础班,预习班,基础班,强化班,习题班,串讲班,冲刺班及习题模拟试题


建筑工程系列班次:预习班,真题解析班,精讲班,强化班,习题班,冲刺班,押题班及考前押题Word


公务员国/省考班次:技巧班,真题班,专项班,突破班,模块班,培优班,冲刺班,及考前预测试卷


考研类课程班次:导学班,零基础班,基础班,强化班,冲刺班,密训班,电子书,考前模拟试卷


所有考试资料都包含视频+讲义+习题等学习资源,全方位的针对不同层次备考考生进行学学习强化


需要新考试学习资料请点击:精品资料选择你需要的考试栏目查看资源



(责任编辑:磐)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