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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20年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不含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2020年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一)》,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检合格考生。体检结论为“合格”的考生,由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考核工作,考核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二、“部分项目待检”考生。初检结论为“部分项目待检”的考生,除因怀孕与招聘机关已约定延期体检外,其余考生,请于2020年11月11日上午7:30前在明溪县政府大门口集中,由工作人员统一带往医院复检。
三、“需进一步确诊”考生。初检结论为“需进一步确诊”的考生,请于2020年11月10日前向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于11月11日上午7:30前在明溪县政府大门口集中,由工作人员统一带往医院复检。
四、以上二、三参加复检考生体检要求
参加复检考生体检要求按照2020年10月23日发布的《关于2020年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的通告》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体检不合格考生。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名单不公布,体检结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通知考生,并将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六、体检缺席考生。自愿放弃参加2020年10月28-30日体检的考生,根据《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和《关于2020年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的通告》规定,体检缺席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将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如有疑问,详情咨询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598-8759901。
附件:2020年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一)
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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