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的丧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3)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相对丧失)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
注: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或遗弃被继承人,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
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例题 单选】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是( )
A.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但以后确有悔改表现的
B.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且被继承人生前予以宽恕的
C.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未遂,被继承人在其生前又表示宽恕的
D.伪造遗嘱情节严重,以后又有悔改表现的
华宇课件网中所有视频课件学习资料均来自互联网收集整理并持续同步更新!
需要免费试看课件请点->:2019年新视频课件百度云网盘免费下载资源 |链接失效可以点下面QQ客服咨询相关试看
财经会计系列班次:零基础班,预习班,基础班,强化班,习题班,串讲班,冲刺班及习题模拟试题
建筑工程系列班次:预习班,真题解析班,精讲班,强化班,习题班,冲刺班,押题班及考前押题Word
公务员国/省考班次:技巧班,真题班,专项班,突破班,模块班,培优班,冲刺班,及考前预测试卷
考研类课程班次:导学班,零基础班,基础班,强化班,冲刺班,密训班,电子书,考前模拟试卷
所有考试资料都包含视频+讲义+习题等学习资源,全方位的针对不同层次备考考生进行学学习强化
需要新考试学习资料请点击:精品资料选择你需要的考试栏目查看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