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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假释

时间:2019-01-30 22:59来源:考试资料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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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一直是事业单位考试中的重点,备考中一方面要对基本的知识点有所记忆,另一方面也要通过做题的方式来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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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事业单位法律知识《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假释》,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假释一直是事业单位考试中的重点,备考中一方面要对基本的知识点有所记忆,另一方面也要通过做题的方式来举一反三。今天中公教育要给考生讲解的是假释。

一、知识点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不得假释的情况是考试的重点。不得假释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累犯。还有一种是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第二种情况,大家一定要注意的是因为前面这些罪名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十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才不得假释。罪名和刑期两者是必须同时符合法律规定才不得假释。如果罪名不符合,而被判十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或者罪名符合而被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那是可以假释的。

二、练习题

1.(单选) 下列选项中不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是:

A.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B.对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C.任何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都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经受到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D.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处拘役,并罚金

2.(多选) 下列罪犯中,哪种不得假释:

A.累犯

B.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

C.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

D.犯贪污罪被判无期徒刑

三、参考答案

1.【答案】D。解析:35.【答案】C。解析:《刑法》第38条第3款规定,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A选项正确。第81条第2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B选项正确。第100条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并非所有人都要报告,C选项说法过于绝对,错误。第133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D选项正确。

2.【答案】AB。解析: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因此A选项累犯,B选项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均不得假释。故本题答案为AB。

祝大家备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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