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事业单位法律知识《交通肇事罪如何考查?》,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刑法为每年必考内容,且在法律内容中刑法占比较大,而刑法中刑法分则中具体罪名更是考试中的高频考点,而且这几年题量呈现增长的趋势,今天就交通肇事罪的相关考点给大家做相应的讲解。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1.构成要件
主体条件:一般主体。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客观行为:交通肇事罪的前提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所以交通肇事罪发生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即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例如,工厂厂区、封闭式住宅小区等,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过失致人死亡等规定定罪处罚。
其次要求发生重大事故,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主观罪责:交通肇事罪为过失犯罪。
【真题再现】甲因超速开车将乙撞成重伤,为逃避法律制裁,将乙偷偷扔在偏僻处,终使乙因未得到及时救治流血过多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A.故意杀人罪
B.故意伤害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交通肇事罪
【答案】A。解析:交通肇事为罪为过失犯罪,要求造成重大事故。甲因超速开车将乙撞成重伤,不属于重大事故情形,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后甲将乙偷偷扔在偏僻处,终使乙因未得到及时救治流血过多死亡,甲属于直接故意,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本题答案为A。
【真题再现】李某在封闭的小区内醉酒驾驶,拐弯时将在小区散步的两个居民撞成重伤。李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
A. 危险驾驶罪
B. 交通肇事罪
C. 故意伤害罪
D. 过失致人重伤罪
【答案】D。解析:危险驾驶罪是行为人酒驾、严重超载或超速、违反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在公共道路上驾车,威胁公共安全,才成立此罪。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为行为人的是过失,行为人在公共道路上驾驶违反了交通法规,然后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等,成立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都必须发生在公共道路上,而李某在封闭的小区内,不是公共道路上,不成立A、B两罪,所以不选A、B。李某撞伤居民是在醉酒的情况下,主观方面为过失。故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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