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事业单位法律知识《《刑法》中关于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刑法的考察方式相对比较灵活多变,既涉及到识记型考点也涉及到理解型考点,学生在学习过程当中虽然对刑法知识较为感兴趣,但是对于一些细节考点的区分做的并不到位,对于刑法总论当中的知识点更是刑法中的重中之重,既可以出识记型的考点,也可以出理解性考点的考题,所以对于总论中一些概念的运用,不仅要熟悉考点,还要学会使用考点判断题目情形。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是一个及其容易产生错误和混淆的考点,经常以选择题的方式出现,案例中混淆二者关系,达到混淆考生的目的。
一、起因条件:正当防卫是基于已经开始的不法侵害,在不法侵害的进行过程当中采取的保护手段。紧急避险是基于一种危险状态,虽然危险已经发生,但是实质侵害还没有开始,同时,紧急避险还包括一些自然灾害等危险,也可使用适当手段达到避险目的。
二、对象条件:这是二者之间主要的区别,也是考试时容易区分的标志。正当防卫手段的对象是不法侵害者本人,也就是说防卫手段所实施的客体就是不法侵害者。而紧急避险的构成,预防手段的作用对象是侵害者和被侵害者之外的第三方合法权益。
三、限制条件:紧急避险要求必须是不得已的,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而采取的。而正当防卫则无此要求。
据此我们可以得知在做题时要认真判断题干中给出的各项条件,进而得出正确的答案,相信通过大家不断的练习,就能够清楚进行考点区分,也欢迎大家到中公课堂和我们共同学习相关的知识。
华宇课件网中所有视频课件学习资料均来自互联网收集整理并持续同步更新!
需要免费试看课件请点->:2019年新视频课件百度云网盘免费下载资源 |链接失效可以点下面QQ客服咨询相关试看
财经会计系列班次:零基础班,预习班,基础班,强化班,习题班,串讲班,冲刺班及习题模拟试题
建筑工程系列班次:预习班,真题解析班,精讲班,强化班,习题班,冲刺班,押题班及考前押题Word
公务员国/省考班次:技巧班,真题班,专项班,突破班,模块班,培优班,冲刺班,及考前预测试卷
考研类课程班次:导学班,零基础班,基础班,强化班,冲刺班,密训班,电子书,考前模拟试卷
所有考试资料都包含视频+讲义+习题等学习资源,全方位的针对不同层次备考考生进行学学习强化
需要新考试学习资料请点击:精品资料选择你需要的考试栏目查看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