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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考点汇总

时间:2019-03-30 14:55来源:考试资料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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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行政处罚考点汇总》,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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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行政处罚考点汇总》,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行政法一直都是考察的重点,其中行政处罚几乎在每年的考题中都会见到它的身影,今天我们就总结一下关于它的相关考点,行政处罚的相关知识以记忆性考查为主,大家认真把握,希望之后看到相关试题可以一举拿下。

1.下列哪些行政行为属于行政处罚?()

A.责令停产停业

B.没收违法所得

C.执行罚

D.罚金

【答案】AB。解析:《行政处罚法》第8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①警告:②罚款;③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④责令停产停业;⑤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⑥行政拘留;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对当事人违反行政法的行为给与行政制裁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而责令停业和没收违法所得是对当事人的制裁,属于行政处罚。故A、B选项当选。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51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①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②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③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就属于执行罚,执行罚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不属于行政处罚,故C选项不当选。

《刑法》第34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因此罚金属于刑罚处罚不属于行政处罚,故D选项不当选。

故本题答案选AB。

【注意】行政处罚种类易于刑罚相混淆:注意区分罚款与罚金;没收财产与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物。

2.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B.行政执法人员使用其所在行政机关制发的罚款单据实施处罚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

C.违法行为在6个月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D.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向当事人告知给予处罚

的事实、理由和依据的,行政处罚无效

【答案】B。解析:本题考察的是关于行政处罚的适用。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7条的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①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②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③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④其他依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判。A选项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而不是不予行政处罚。故A选项说法错误。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56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B选项行政执法人员使用其所在行政机关制发的罚款单据实施处罚,属于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单据实施处罚,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故B选项说法正确。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9条第1款的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第1款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题干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因此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而不是6个月。故C选项说法错误。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1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31条、第32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D选项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向当事人告知给予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行政处罚不能成立,而非无效。故D选项说法错误。

故本题答案选B。

【注意】考试中注意区分行政处罚中的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的情节;区分行政处罚的诉讼时效和治安管理处罚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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