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宇考试网

民法总则-民事责任(2)

时间:2019-04-11 22:43来源:考试资料 作者: 点击:
资料下载
本篇内容中公事业单位(www zgsydw com)提供法律知识-民法总则-民事责任。

华宇课件网:热门考试资料发布网站,新课程资源全程持续更新百度云网盘分享。涵盖:


初级会计师 | 中级会计师 | 高级会计师 | 注册会计师 | 注册税务师 | CMA管理会计师 | 资产评估师 | 经济师 | 审计师 | 证券从业 | 公务员国考 | 公务员省考 | 事业单位编制 | 教师招聘/资格证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考研类课程 | 社会工作者 | 注册消防师 | 会计实操 |

需要免费试看课件请点->: 2019年新视频课件百度云网盘免费下载资源 | 需要新全套资料请选择上面对于科目查看课程

本篇内容中公事业单位()提供法律知识-民法总则-民事责任。

一、民法总则-民事责任知识点

(三)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①停止侵害;②排除妨碍;③消除危险;④返还财产;⑤恢复原状;⑥修理、重作、更换;⑦继续履行;⑧赔偿损失;⑨支付违约金;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①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以上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四)特殊情形下的民事责任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正当防卫,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紧急避险,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受益补偿,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见义勇为,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二、民法总则-民事责任相关练习题

下列法律责任形式中,属于民事责任的有( )。

A罚款

B赔偿损失

C赔礼道歉

D没收财产

【中公()解析】BC

原文链接:民法总则-民事责任(2)

TAG标签:   法律知识   

华宇课件网中所有视频课件学习资料均来自互联网收集整理并持续同步更新!



需要免费试看课件请点->:2019年新视频课件百度云网盘免费下载资源 |链接失效可以点下面QQ客服咨询相关试看


财经会计系列班次:零基础班,预习班,基础班,强化班,习题班,串讲班,冲刺班及习题模拟试题


建筑工程系列班次:预习班,真题解析班,精讲班,强化班,习题班,冲刺班,押题班及考前押题Word


公务员国/省考班次:技巧班,真题班,专项班,突破班,模块班,培优班,冲刺班,及考前预测试卷


考研类课程班次:导学班,零基础班,基础班,强化班,冲刺班,密训班,电子书,考前模拟试卷


所有考试资料都包含视频+讲义+习题等学习资源,全方位的针对不同层次备考考生进行学学习强化


需要新考试学习资料请点击:精品资料选择你需要的考试栏目查看资源



(责任编辑:磐)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