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每日攻克一考点:民事诉讼(2)
【解释】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3.专属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协议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三、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期间的概念
(1)诉讼时效期间是指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
(2)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即丧失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2019年新增)
2.诉讼时效期间的具体规定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长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3.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后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解释】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4.诉讼时效的中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5.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解释】(1)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2)未经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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