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系的基本构成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知识点】法律关系的基本构成
法律关系的基本构成
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与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1.法律关系主体
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简称为“法律主体”。
(1)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
法律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主要包括自然人、组织和国家三类。
(2)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
①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必备资格。
②对于自然人来说,有权利能力并不等于一定有行为能力。
自然人权利能力 | 从生到死 | |
自然人行为能力 |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
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③除自然人以外的其他组织
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是同时产生、同时存在的。
【记忆点】随组织生死。
例如,一个公司在获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开始具有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其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范围依照营业执照上记载的营业范围来确定。
2.法律关系客体
法律关系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法律关系产生和存在的前提,表现为一定利益的法律形式。实践中,法律关系客体包括下列几类:
(1)物
可以是天然物,如土地、河流、树木等;也可以是生产物,如电脑、汽车、轮船等。
(2)人身、人格
人身是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权利所指向的客体;人格是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所指向的客体。
(3)精神成果
精神成果又称为智力成果,如文艺作品、科学发明等。精神成果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重要客体。
(4)行为
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情形。
3.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种类与基本构成(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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