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指导意见通知(2)
参考省BIM标准,逐步建立覆盖BIM创建、修改、交换、应用和交付全过程的企业BIM技术应用标准流程。加快编制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BIM技术应用、数据交换、模型交付、验收归档等有关技术导则和应用指南,研究制定符合本市BIM技术应用的招标和合同示范文本,出台BIM技术应用服务的预算定额。
(二)强化应用能力建设,提升BIM技术应用水平
1、支持大专院校和社会机构开展多层次的BIM技术应用教育培训,提高专业人才的数量和能力。开展BIM应用技术的交流和研究,适时发布BIM技术软件和BIM技术咨询服务企业名录。
2、开展BIM技术知识和应用价值宣传,激发建设方使用BIM技术的需求。推动建设单位能力建设,提高其BIM战略管理能力。
3、提高设计单位和图审单位BIM技术应用能力。设计单位应在BIM项目实践中积极探索降低投入产出比的应用模式,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基于BIM模型开展协同设计、性能模拟分析、方案优化、工程量统计、图纸出图等应用,实现服务模式、生产组织、团队管理等方面创新发展,图审单位应加强BIM技术应用学习,提高三维审图能力。
4、提高施工单位BIM技术应用能力。施工单位应采用BIM技术开展精细化施工管理,对施工组织方案、成本控制、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等制定详细计划,提高施工管理效率。
5、建立和完善社会化的企业和个人能力认定标准和机制。依托市BIM技术联盟平台,对我市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咨询等企业和个人BIM技术应用能力进行认定,规范BIM技术应用市场行为。
6、开展BIM技术与装配式建筑融合研究。建立符合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要求的BIM技术应用体系。建立标准构件模型资源库,提高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质量和效率,满足我市装配式建筑实际需要。利用BIM模型及其模拟分析等工具,提高在项目决策、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营阶段,对装配式建筑,分析模拟、优化、监控和持续改进能力,大限度发挥绿色建筑效应。
7、扶持菏泽市有一定技术实力的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企业,展开BIM技术的相关科学研究工作。鼓励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造价咨询骨干企业申报建设国家或省市级BIM技术科研平台,承担课题攻关、技术应用和推广的相关任务。研究并建立市级BIM公共数据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工程数据的互通互联、行业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充分共享,为BIM技术全面推广应用奠定基础。
四、转变政府监管模式
建立基于BIM技术的工程项目招投标、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工程验收、档案归档等环节的监管方式和工作制度,为BIM技术全面推广应用奠定基础,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负责统筹推进BIM技术工作开展,推动资源的共享与深化应用,对BIM技术应用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及时研究解决BIM技术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将政府技术管理人员和勘察设计从业人员作为重点,加强全行业的人才培养培训。适时组建菏泽市BIM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做好菏泽市BIM技术科学研发、技术转化等工作。
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辖区内的BIM技术推广工作。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将适时纳入对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年度考核范畴。
市勘察设计协会BIM联盟应成立BIM技术应用课题组,系统深入开展BIM技术应用的相关研究,组织会员单位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和工程应用,加强行业自律。加强同造价管理机构的沟通,尽快出台建设行业BIM技术应用服务和收费参考标准。
各开发建设企业要顺应工程建设信息化发展趋势,主动支持BIM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为工程项目有关参建单位创造有利的工作条件。通过BIM技术运用,提升工程设计建造和运营管理水平,逐步实现与企业管理系统和其他信息技术的一体化集成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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