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题·单选】关于民事诉讼举证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6】
A.人民法院可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
B.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0日
C.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D.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答案】C
【解析】
A错误,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
B错误,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10日。
C正确,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D错误,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1.证据交换,是指在诉讼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当事人之间相互明示其持有证据的过程
2.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
3.证据交换应当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
4.通过证据交换,确定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