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妊娠的处理方法是妇产科主治医师考试会涉及的内容,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华宇考试网搜集整理了“过期妊娠的处理方法”的内容如下,希望可以帮助妇产科主治医师考生顺利备考。
尽早处理,妊娠41周以后,即应考虑终止妊娠。
对确诊过期妊娠者,应根据胎盘功能、胎儿大小、宫颈成熟度等综合分析,选择恰当的分娩方式。
1.引产指征
无胎儿窘迫、无头盆不称(无梗阻);
宫颈成熟(Bishop评分≥7分);
直接引产(破膜+缩宫素);
宫颈不成熟(Bishop评分<7分);
先促宫颈成熟(PGE2阴道制剂和宫颈扩张球囊);
再引产。
2.剖宫产指征
巨大儿(梗阻)或胎盘功能减退;
若胎儿储备能力下降,需适当放宽剖宫产指征;
若羊水胎粪污染严重且黏稠者,在胎儿娩出后应立即在喉镜指引下行气管插管吸出气管内容物,以减少胎粪吸入综合征的发生。
上文内容由华宇考试网搜集整理,想了解更多妇产科主治医师考试信息、复习资料、备考干货请关注华宇考试网妇产科主治医师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