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形象理解】施工单位向水泥厂订购5吨水泥,水泥厂错发了其它标号的水泥并卸至施工现场,此属于水泥厂违约。但此时忽然天降大雨,水泥遇水会硬化,作为非违约方的施工单位应将水泥先搬至仓库保管,而不能任由水泥淋雨受损,保管费用应由水泥厂承担。
【2018年真题】某工程施工中某水泥厂为施工企业供应水泥,延迟交货一周,延迟交货导致施工企业每天损失0.4万元,第一天晚上施工企业为减少损失,采取紧急措施共花费1万元,使剩余6天共损失0.7万元。则水泥厂因违约应向施工企业赔偿的损失为( )。 A.1.1万元 B.1.7万元 C.2.1万元 D.2.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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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故水泥厂因违约应向施工企业赔偿的损失为0.4+1+0.7=2.1(万元)。参见教材P136。 |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人应当承担的赔偿损失(非承包人原因)
■未及时检查隐蔽工程造成的损失
■未按照约定提供原材料、设备等造成的损失
■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造成的损失
■提供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且怠于答复等造成的损失
■中途变更承揽工作要求造成的损失
■要求压缩合同约定工期造成的损失
■验收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人应当承担的赔偿损失的赔偿损失
■转让、出借资质证书等造成的损失(连带责任)
■转包、违法分包造成的损失(连带责任)
■偷工减料等造成的损失
■与监理单位串通造成的损失(连带责任)
■不履行保修义务造成的损失
■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
■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的损失: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