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春天湖北黄冈黄梅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文章简介】华宇考试网从黄梅县人民政府得悉,2021年春天湖北黄冈黄梅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已宣布,请有关人员细心阅读,详细概况如下: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对于做好2021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告》和《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事项通告》精神,现将我县2021年春天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认定领域、对象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权限,黄梅县教育局只接受处理本行政区域内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的申请,且申请人每一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领域包含:
1.户籍地点为黄梅县的社会人员(现场确认须提供户口来源根基件或自己个人户口挂号表原件);
2.居住地在黄梅县的社会人员(现场确认时须提供申请人黄梅县居住证原件且在有效期内)。
2、报告条件
1.基本条件
已获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以内或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自费师范生或2011年及从前退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2.学历要求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及以上;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为中专及以上。中专仅限湖北省教育厅同意的具备举行学前教育专业资格的学校。
3.普通话要求
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到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到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体检标准
申请人体检标准严厉遵循《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措施》(鄂教资〔2002〕3号)规章制度要求履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遵循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攻略中心《对于变动修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告》的规章制度要求履行。体检表需粘贴与报告分歧相片(注:体检表自行下载正反打印成一张纸,幼儿园教师体检要避开心理期体检,体检必需是现场确认以前结束),申请认定人员全部体检项目必需完检,体检表中“体检结果”和“体检定见”栏需签“体检合格”结果并有处理医师署名和体检医院公章,否者视为材料不合格退回。黄梅县人民医院为本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体检指定医院。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3、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启时间注册自己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美满自己个人信息,并在网报时段内登录报名。
(一)美满自己个人信息
申请人运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自己个人信息中心”页面美满自己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1.“自己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美满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 民族时可选详细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正除“证件范例”和“证件号码”之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与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自己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手札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正自己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范例下,输出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政府普通话程度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手札息。
(2)若是核验不到普通话证手札息,请查验以后核验的信息是不是与证手札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分歧。
(3)经上述流程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手札息,请选择“录入证书”范例,补全有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正自己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流程中自行同步,若是同步失利,需自行增加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范例下,输出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悉得到有关信息。
(2)若是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查验以后核验的信息是不是与学历证手札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分歧。
(3)经上述流程仍核验不到证手札息,请选择“没法核验的学历”范例,补全有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4)中师、幼师等中职学历,请选择“没法核验的学历”范例,补全有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5)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域学历或者外洋留学学历,没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范例为港澳台地域学历或外洋留学学历,遵循流程(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外洋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位证手札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正自己个人学位证手札息。
(二)互联网线上报名
1.网报时间为
春天第一次认定互联网线上报名时间为5月6日7:00—5月18日17:00(重要针对符合报告条件的已获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等,此中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自费师范生自5月12日起启动报名)。
春天第二次认定互联网线上报名时间为6月17日7:00—6月22日17:00(重要针对符合报告条件的2021年上半年获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
2.网报地址: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已参与全国统考合格的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互联网线上报名;未参与全国统考的点击“未参与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互联网线上报名。网报时,选择黄梅县教育局为认定机构。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日免冠侧面1寸黑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
(三)签订《自己个人答应书》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在“须知”页面下载“自己个人答应书”。下载的《自己个人答应书》用A4白纸打印。答应书将合成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请在“答应书”处用楷书签订自己姓名和具名日期后,扫描或照相上传。署名后上传的《自己个人答应书》,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率。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自己个人答应书》地位不正确、不清晰或署名不完好,请务必从头上传,以避免影响认定。
(四)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
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当选择黄梅县教育局初中及以下阶段(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认定,点击在线办理。网址:http://zwfw.hubei.gov.cn/webview/bszn/bsznpage.html?transactCode=114211270112912373400010501300006(鉴于湖北政务服务网和教师资格网暂时没有对接,请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结束后,在政务网也要结束申请)
湖北省政务服务互联网线上传资料清单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各位在教师资格网报告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截屏保存后上传)
2.体魄查验合格证明(请上传体检表侧面和背面两张照片,背面照片中要有体检结果为合格内容)
3.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请上传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兼任教师证明材料(请上传毕业证、普通话程度测试品级证书两张证件照片)
(五)现场确认
一、确认时间及所在地区:
春天第一次现场认定时间为5月17日—5月21日(重要针对符合报告条件的已获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
春天第二次现场认定时间为6月21日—6月25日(重要针对符合报告条件的2021年上半年获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
现场认定地址:黄梅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I15教育局窗口。上午8:30-12:00;下战书14:00-17:00(申请人未在规章制度要求时间内来现场确认的,视为主动放弃申请,超过规定时间段不予接受处理)
二、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由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对于政府认定信息系统没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报》(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不然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接受处理。倡议申请人提早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没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申报。
(3)《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4)《普通话程度测试品级证书》原件。通过电子信息比对可不提交。
(5)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电子信息比对无需提交。
(6)近日免冠侧面1寸黑色白底证件照(正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应与互联网线上报告时上传相片相反,相片反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在户籍地点申请认定的,提交自己户口本或团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该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证明:现场确认通过人员只要留下照片、体检表。
4、认定结果公示
黄梅县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示见黄梅县人民政府网页(/)通告,详细时间另外发布专门的通告。认定结果预估7月下旬公示。
5、证书发放
教师证书办结后,黄梅县教育局将通过申请人邮箱发送电子邮件见告申请人领取证书时间。申请人在收到通告后,可带自己身份证原件(拜托别人代领的还需拜托书及被拜托人身份证原件)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I15教育局窗口领取证书。也能够通过邮寄方法领取,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可向接受处理人员询问邮寄有关情形。
6、其他事项
1.申请人在体检和现场确认时要努力配合当地的疫情防控工作,盲目践行自己个人防护义务,听从当地防控管理要求。
2.请申请人按规章制度要求时间、所在地区和要求进行互联网线上报告和现场审查核对等,因错过报告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报告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缘故原由未在规章制度要求时间内结束报告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能再接受处理,责任由申请人自己负担。
3.申请人在申请认定流程中若有故弄玄虚、欺骗教师资格行为的,一旦查验之后结果属实,根据有关法规,一般会遭到打消或损失教师资格的处分。被打消教师资格者自打消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头获得教师资格;损失教师资格者不得从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4.若有疑难,请致电:0713-3355198
附件:点击查看
黄梅县教育局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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