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和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并加盖公章;属在编在职教师应聘的,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并加盖公章;对于年龄放宽到45周岁有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三年(含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以上材料须于2019年5月4日前出具。2019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有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并加盖公章。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 认证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提供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实后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相关公告:2019山东泰安市教师招聘岗位表|报名入口|公告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