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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审计相关知识科目第四部分法律第七章(2)

时间:2018-07-27 16:24来源:网络整理考试资料 作者:华宇课件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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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持票人获得付款的,应当在汇票上签收,并将汇票交给付款人。持票人委托银行收款的,受委托的银行将代收的汇票金额转账收入持票人账户,视同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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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持票人获得付款的,应当在汇票上签收,并将汇票交给付款人。持票人委托银行收款的,受委托的银行将代收的汇票金额转账收入持票人账户,视同签收。

3、汇票追索权

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1)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追索程序:取得拒绝证明;通知拒绝事由;确定追索对象

知识点三、本票

我国的本票特点:银行本票;见票即付本票;自付证券;出票人仅限于央行批准的办理本票业务的银行机构

知识点四、支票

记载事项

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支票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

知识点五、违反票据法的法律责任

(一)刑事责任(二)行政责任(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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