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省法律职业资格(司法考试)考试相关事项的通告
【文章简介】华宇考试网从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得悉,2020年江苏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相关事项的通告已宣布,客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31日-11月1日,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详细概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通告》(第5号)和《司法部对于做好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工作的通告》(司发通【2020】60号),现就我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考试报名条件及认定
(一)考试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推举权和当选举权;
(3)具备优秀的政治、职业素质和品德操行;
(4)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合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合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对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实施措施》实施前(2018年4月28日前)已获得学籍(考籍)或者已获得相对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合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
户籍在放宽报论理学历条件中央的,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专升本,下同)和以一律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是指:依法设立并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举行全日制本科级别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包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自力学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持香港、澳门、台湾或者外洋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
(1)因居心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
(2)曾被解雇公职或者曾被注销状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注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的;
(4)被赐与二年内不得报名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处置限期未满或者被赐与毕生不得报名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置的;
(5)因严峻失约行为被国家相关单位明确为失约团结惩戒对象并归入国家信誉信息同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况被赐与毕生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置的。
有前款规章制度要求情况之一的人员,已包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与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已经获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与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
三、参与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到达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标准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标准的,合格成绩在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中有效。此中,到达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标准的,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与2020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用放宽政策;到达放宽合格分数线的标准的,可报名参与2020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直接确认参与2020年主观题考试。
(二)考试报名条件认定
一、对于报名人员是不是符合规章制度要求的报名专业学历条件的认定,除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一律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之外,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是不是具备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准。报名人员报名时不具备学历学位证书的,原则上不予报名。
二、已经结束学业但还没有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继续教育(包含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启大学等)的2020年本科毕业生,以及参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2020年9月30日前获得单科成绩所有合格且今年内获得毕业证书人员,可以报名参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考试完成,成绩合格人员该当遵循互联网线上报名填报确认和答应的信息,在规章制度要求的资格申请限期内提交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无法在规章制度要求限期提交且无合理来由的,视为不符合规章制度要求的考试报名条件,考试成绩无效。
三、2020年报名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的有效毕业证书为(2020年暂不要求提供学位证书):
(1)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具备举行学历教育资格的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造就研究生的科研单位)发表的毕业证书;
(2)通太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受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发表的毕业证书;
(3)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归入国家招生存划并参与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队院校中就读的先生获得的毕业证书;
(4)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发表的近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教育部、原束缚军总顾问部、原束缚军总政治部对于《中国人民束缚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章制度要求》所发表的毕业证书。
四、放宽中央可以将报论理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
放宽报论理学历条件的合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即报名时户籍在放宽中央的,可以遵循放宽政策明确的学历条件报考。我省无放宽报论理学历条件中央。
五、报名人员学历应属于百姓教育序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同的学历。凡是在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先生信息询问与失业指点中心网站查询后仍无法辨别的,或者查询不到的,需要报名人员答应如考试成绩合格,须在规章制度要求的资格申请限期内,提交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先生信息询问与失业指点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报”。
2、客观题考试
(一)报名方法与时间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互联网线上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28日0时至8月12日24时。报名人员该当在规章制度要求限期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遵循互联网线上报名要求、过程及流程填报自己个人信息。超过规定时间段不予补报。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该当具备以下材料:
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毕业证书。自己毕业证书该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先生信息询问与失业指点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三、申请享用放宽政策人员,须具备放宽报论理学历条件中央户籍。互联网线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自己页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为jpg格式,照片内容该当清晰完好。
四、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该当提供符合规章制度要求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自己近三个月内黑色(红、蓝、白底色都可)侧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自己考试准考证、考试成绩通告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与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运用照片。
五、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人员该当照实、精确填报自己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实际有效答应,并对其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实际性处理。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一律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互联网线上报名时,该当签订《应届毕业生答应书》。参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2020年9月30日前获得单科成绩所有合格且今年内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互联网线上报名时该当填写《单科成绩合格情形证明》,并于10月15日至19日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签订《单科成绩已所有合格答应书》;超过规定时间段未签订答应书的,报名无效,不予打印考试准考证。
报名人员填报弄虚作假信息或以别的方法欺骗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遵循《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置措施》等规章制度要求进行处置,并将有关情形记入报名人员、应试人员失约档案。
(三)考试费
根据《省发展政策变化委省财政厅对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发改收费函【2020】321号),报名人员报名时需通过互联网线上支付方法缴纳客观题考试的考试费172元(每一人每一科86元)。客观题考试互联网线上交费停止时间为8月16日24时。报名人员只要完成缴纳考试费后互联网线上报名才算结束。需方法取考试费发票的,请与报名地市司法局联络。
(四)考试区域考点设置
我省每一个设区市设置1个客观题考试区域,全省共设13个考试区域。报名人员可选择任一设区市作为报名地。
报名人员缴纳客观题考试的考试费后,不得变动报名地。
客观题考试区域同时也是主观题考试区域(参与主观题考试申请运用纸笔答题方法的除外)。
(五)考试准考证
客观题考试报名人员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查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准许核发考试准考证。报名人员可于10月21日至10月30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
(六)考试内容与科目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1、试卷二,每一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此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一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一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详细考察科目为:
试卷一:中国特征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王法律史、国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品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本法、劳动与社会保证法、国内私法、国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七)考试时间与方法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法。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当地机位数目和报考人数情形明确本考试区域的考试批次,分为10月31日、11月1日共两个批次,应试人员由报名系统随机分派参与此中的一个批次考试。详细为:
第1批次考试时间为
试卷一:10月31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10月31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2批次考试时间为
试卷一:11月1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11月1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法,试题、答题要乞降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表现屏上表现,应试人员该当运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八)合格分数线的标准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评卷。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实施措施》,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的标准由司法部贩子民法院、人民审查院等相关部门明确。11月10日,司法部宣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的标准,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告单。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今年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3、主观题考试
(一)报名与交费
参与2019年或者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与2020年主观题考试。根据《省发展政策变化委省财政厅对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发改收费函【2020】321号),报名确认时需通过互联网线上支付方法缴纳主观题考试的考试费80元。
主观题考试的报名和交费时间为11月10日0时至11月14日24时,应试人员该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宣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与主观题考试并按规章制度要求缴纳考试费。超过规定时间段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需方法取考试费发票的,请与报名地市司法局联络。
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与2020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与2020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新疆消费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试区域参与主观题考试。
(二)考试区域考点设置
我省主观题考试区域与客观题考试区域设置分歧,全省共设13个。报名人员在客观题考试报名时选择的考试区域即为主观题考试区域(参与主观题考试申请运用纸笔答题方法的除外)。
(三)考试准考证
参与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1月23日至11月27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与科目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含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叙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详细考察科目为:
中国特征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品德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五)考试时间与方法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
主观题试卷: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乞降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表现屏上表现。应试人员该当运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出法:搜狗全拼输出法、QQ全拼输出法、google双拼输出法、搜狗五笔输出法(86版)、极 品五笔输出法(86版),应试人员运用此中一种输出法作答。考试系统不支持手写板、语音等辅佐输出装备与软件。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纪等缘故原由运用计算机考试确有难题的,可在确认报名参与主观题考试时申请运用纸笔答题方法,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表现屏上表现,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我省在镇江考试区域特地集中设置主观题纸笔考试考点,申请运用纸笔答题方法的,应试人员该当至镇江考试区域的专设考点考试场地参与考试。
报名人员缴纳主观题考试的考试费后,不得变动考试方法。
主观题考试时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
(六)合格分数线的标准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实施措施》,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的标准由司法部贩子民法院、人民审查院等相关部门明确。司法部于2021年1月中旬前宣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的标准,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告单。
4、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考相关情况
香港、澳门特殊行政区长期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选择在我省报名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的,该当遵循本通告的要求办理相关报名事项,在我省设置的考试区域考点参与考试。详细报名时间、报名方法、报名过程、考点考试场地安排、考试准考证及考试成绩通告单获悉得到方法等事项,与内地(大陆)报名人员相反。
5、考试要求与特殊提醒
(一)江苏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同时在各考试区域实施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考点(考试场地)设立人像比对验证通道,全部应试人员在每一次进入考点(考试场地)参与考试时,须进行现场照相和居民身份证扫描验证身份,验证通事后那么就可以进入考点(考试场地)。倡议应试人员提早一个半小时抵达考点。
(二)应试人员凭自己考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有效身份证件)参与考试。无尚述证件人员不得参与考试。
(三)应试人员不得随身照顾册本、条记、报纸、稿纸、通信工具、电子用品等物品进入考试场地,不然以违纪处置。为确保计算机运用安全,应试人员不得将饮品带入考试机位。
(四)考试期间,全省全部考试场地均开启视频监控和进行无线电监测,并严厉场内监考,但愿应试人员盲目恪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应试划定规矩》等法律法规和考试纪律,守身如玉、爱护保重前途,诚信参考、抵抗做弊,以实质举动实在保护考试公正公正。对违背考试纪律的应试人员,司法行政机关将遵循《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置措施》,视违纪做弊情况、结果作出严肃处置;违背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五)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情势,考试举行期间,司法行政机关将遵循党委、国家对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采用相对应防控办法以确保考试安全和人员健康,请应试人员盲目恪守有关工作规章制度要求,盲目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6、资格审查核对授与
通过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与2020年主观题考试获得合格成绩的,经自己申请、司法行政机关审查核对符合伙格授与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与法律职业资格,发表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详细情况另行通告。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一律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在规章制度要求的时间内,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与法律职业资格,现场提交毕业证书等申请材料。详细情况另行通告。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的合用领域及管理,按司法部和人民法院、人民审查院等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履行。
7、其他情况
(一)报名人员上传电子证件照片详细要求。照片文件要求:格式为jpg、图象规格为宽413像素×高626像素、大小为40KB-100KB。照片拍摄要求:需正轨证件照,人像清晰、表面明白、比例得当,表现双耳双眉双肩,不得化装,不得佩带饰品或遮挡眼睛的粗框眼镜,不得对图象进行任何润色,不得运用生活照、大头照、手机自己拍照照。如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将作出审查核对不予通过处置并要求报名人员在规章制度要求限期内更新上传,直至符合要求。请报名人员严厉遵循上述要求提供规范的电子证件照片,确保照片质量,自动配合做好报名审查核对工作。
(二)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有网络通信条件或没法自行操作等缘故原由无法结束互联网线上报名或自行打印考试准考证的,可在规章制度要求限期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详细的现场办理时间和所在地区,由各设区市司法局明确并向社会通告。
(三)符合条件的现役武士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该当通过司法部网站进行互联网线上报名、缴纳考试费、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并到中央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试区域参与考试。现役武士报名参与考试的其他情况,遵循司法部和地方军委政法委员会相关通告要求办理。
(四)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不宣布试题及参考答案解析。主观题考试成绩宣布后,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不认同的,可自考试成绩宣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对的书面申请。
(五)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组织实施有关规章制度要求出台前,合用原国家司法考试有关规章制度要求。
(六)司法部制订并宣布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根据。我省司法行政机关不举行考试前培训班,也不拜托任何单位进行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考试前培训领导。
(七)司法部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情势,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进行相对应变动修改并公布有关通告,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
(八)凡是触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报名详细政策事项或互联网线上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可向各设区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工作机构询问。办公地址和联络电话为:
南京市:中山东路448号普华大厦16楼,电话:025-8322602一、83617290
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0号楼709室,电话:0510-81822170、81822171
徐州市:新城区汉风路1号西区综合楼B129室,电话:0516-80801289
常州市:天宁区美丽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三楼A31窗口,电话:0519-8663683一、86636821
姑苏市:劳动路1053号燃气大厦706室,电话:0512-6512502一、65210295
南通市:崇文路2号藏书楼及综合服务中心大楼1631室,电话:0513-5900221六、59002218
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复兴先生公寓院内3号楼409室,电话:0518-8531803三、85318106
淮安市:翔宇南道1号市国家北楼302室,联络电话:0517-83680216
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702室,电话:0515-6908370二、86663702
扬州市:文昌中路460号市司法局203室,电话:0514-87313873
镇江市:檀山路8号镇江市大众法律服务中心4楼408室,电话:0511-87055261
泰州市:梅兰东路199号市司法局107室,电话:0523-8619789九、0523-86197822
宿迁市:人民大道1号大众大厦708室,电话:0527-843626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