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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时间:2020-12-21来源:华宇网校作者:福建 公务员网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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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兹定于2020年12月17日组织2020年漳州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三批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按照名单上的时间要求,于当天上午8:00前准时报到(温馨提示:请考生提前15分钟到场)。迟到或缺席者一律按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每位考生具体的体检时间详见附件)

  二、报到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博爱西路1号上江名都D幢北侧公交车停车场,达达通公共自行车停车点处集中。

  三、有关要求:

  1、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1寸近期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500元(多还少补)和黑色水笔参加体检,并佩戴口罩、出示“八闽健康码”动态码,接受体温检测。禁止携带无关的物品参加体检。

  2、考生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晚上8点以后不得进食;体检当天早上要空腹、憋尿;女性受检者属于经期期间的,请在体检前主动告知带队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在当天上午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参加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

  3.女性怀孕的考生请在12月16日下午5点前向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地址:芗城区博爱西路1号上江名都D幢1515室)申请延缓体检,电话2024429。于12月21日前将医院出具的怀孕医学证明、身份证、准考证交到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申请延迟体检的考生另行组织体检。

  4、考生参加体检不准携带手提包、跨包、背包、行李包等与体检工作无关的物品;携带的手机、平板、电子手表等带有存储、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须按规定上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违者,经当场确认,取消体检资格并按违纪处理,记入考生个人档案。

  5、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

  第十一条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体检合格后放弃,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严肃处理。

  6、体检谢绝考生亲属陪同,考生应全程服从带队人员安排。

  7、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下,如有错漏或异议,请及时联系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电话:0596-2024429。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开发科

  2020年12月16日

(责任编辑:华宇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