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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考试:婚姻制度

时间:2018-11-02 20:42来源:考试资料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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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婚姻制度》,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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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婚姻制度》,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不论省直、市直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都是不可忽视的考点。其中,法律部分包含了法理学、宪法、刑法、行政法以及民法等,这部分内容通常占比居多,备考过程中,我们要着重对这些内容进行把握。但结合历年考情我们会发现,有一些“小法”也时常出现在题目当中。如诉讼法、婚姻法以及商经法等。这些“小法”的特点在于考察重点明确,是性价比很高的一部分知识点。因此,本篇文章就从真题入手,对《婚姻法》中常考考点的相关知识进行讲解。

【例题】甲男和乙女是夫妻,甲男在婚前有10万元存款,婚后他将此钱用来购买股票,经过多次买进卖出,现股票已经升值到30万元。关于这30万元,下列各项说法正确的是( )

A. 30万元是甲乙共同财产

B. 30万元是甲男个人财产

C. 10万元是甲男个人财产,20万元是甲乙共同财产

D. 10万元是甲乙共同财产,20万元是甲男个人财产

【答案】C。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据法律规定可知,婚前一方财产属个人所有,从题目中可知,10万元为甲男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利用财产投资且股票升值,属生产、经营收益,收益部分属甲男和乙女的共同财产。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考点】夫妻财产制度 个人财产 共同财产

【例题】甲男(18岁)和乙女(14岁)按照当地农村的习俗举行了结婚典礼,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与乙的婚姻关系是一种可撤销婚姻

B、甲与乙的婚姻关系有效,相互具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

C、甲与乙达到法定婚龄后,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

D、如甲与乙在达到法定婚龄前起诉解除关系,法院将不予受理

【答案】CD。

《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据法律规定可知,题干中甲男与乙女不符合法定结婚年龄,且未经登记,并未成立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也就不涉及离婚诉讼问题。另外,可撤销婚姻的成立以受到胁迫为前提。故A、B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CD。

【考点】婚姻制度 结婚的实质条件与形式条件 婚姻的效力

中公点评:通过真题可发现,对于婚姻制度的考察基本立足于法律规定,《婚姻法》内容本身并不多,备考阶段建议考生把重点法条加以理解并记忆,同时结合《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对其进行学习。相信通过学习,婚姻制度一定变成你的必得分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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