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宇考试网

事业单位法律知识:民法知识——合同风险转移规则(2)

时间:2019-01-24 22:06来源:考试资料 作者: 点击:
资料下载
(2)先运后买。这种情况在生活中称之为路货买卖,买卖双方对正在运输的标的物订立买卖合同。例如,张三将一吨脐橙卖给李四,约定运至北京,10月1日开

华宇课件网:热门考试资料发布网站,新课程资源全程持续更新百度云网盘分享。涵盖:


初级会计师 | 中级会计师 | 高级会计师 | 注册会计师 | 注册税务师 | CMA管理会计师 | 资产评估师 | 经济师 | 审计师 | 证券从业 | 公务员国考 | 公务员省考 | 事业单位编制 | 教师招聘/资格证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考研类课程 | 社会工作者 | 注册消防师 | 会计实操 |

需要免费试看课件请点->: 2019年新视频课件百度云网盘免费下载资源 | 需要新全套资料请选择上面对于科目查看课程

(2)先运后买。这种情况在生活中称之为“路货买卖”,买卖双方对正在运输的标的物订立买卖合同。例如,张三将一吨脐橙卖给李四,约定运至北京,10月1日开始运输,预计10月7日运送到目的地,在10月3日时李四将正在运输的一吨脐橙转卖给王五,李四和王五之间的买卖合同为“路货买卖”。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上述案例中如果10月5日这吨脐橙因山体滑坡导致全部毁损,由于10月3日李四和王五已经达成了买卖合同,所以在途风险已经转移给王五,由王五承担脐橙毁损的风险。

2.根本违约

(1)买受人迟延受领。《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或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2)卖方标的物瑕疵。《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三)特殊买卖合同

随着事业单位考试考察方式的灵活多变,更加注重考察考生对知识点的融会贯通能力,在合同风险转移的题目设置上还出现了保留所有权的买卖合同和试用买卖合同等特殊的买卖合同,在特殊买卖合同中重点掌握风险转移的时间即可。

1.保留所有权的买卖合同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保留所有权的买卖合同指的是虽然完成了交付,但是在买受人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之前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这是尊重买卖双方意思自治的体现。例如张三将相机卖给李四,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保留所有权,即使相机已经完成了交付,但在李四相机款付清前所有权不转移。在阐述一般规则时已经明确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不会影响风险的转移,所以保留所有权的买卖合同,仍然是交付前,风险归卖方;交付后,风险归买方。

2.试用买卖合同

试用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在合同成立时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试用,在试用期内认可给买卖,则买卖合同生效。试用买卖合同是以买受人认可标的物为生效要件的,虽然已经完成了标的物的交付,但是合同并未生效。风险转移的一般规则是合同生效+交付,所以在买受人认可前,风险由出卖人承担;认可后,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TAG标签:   事业单位法律知识   

华宇课件网中所有视频课件学习资料均来自互联网收集整理并持续同步更新!



需要免费试看课件请点->:2019年新视频课件百度云网盘免费下载资源 |链接失效可以点下面QQ客服咨询相关试看


财经会计系列班次:零基础班,预习班,基础班,强化班,习题班,串讲班,冲刺班及习题模拟试题


建筑工程系列班次:预习班,真题解析班,精讲班,强化班,习题班,冲刺班,押题班及考前押题Word


公务员国/省考班次:技巧班,真题班,专项班,突破班,模块班,培优班,冲刺班,及考前预测试卷


考研类课程班次:导学班,零基础班,基础班,强化班,冲刺班,密训班,电子书,考前模拟试卷


所有考试资料都包含视频+讲义+习题等学习资源,全方位的针对不同层次备考考生进行学学习强化


需要新考试学习资料请点击:精品资料选择你需要的考试栏目查看资源



(责任编辑:磐)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