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在即,备考时间越来越紧张,考生们对于2020年执业药师备考十分关注,为了进一步帮助考生们了解,总结了如下内容“2020《法规》药品信息、广告、价格管理及消费者权益50条!(3)”,希望对你有帮助!
21.同一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药品规格和包装规格均相同的,其标签的内容、格式及颜色必须一致。
22.药品规格或者包装规格不同的,其标签应当明显区别或者规格项明显标注。
23.同一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的,两者的包装颜色应当明显区别。
24.药品有效期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月、日各用两位数表示,有效期格式为“有效期至××××年××月”或者“有效期至××××年××月××日”、“有效期至××××.××”或者“有效期至××××/××/××”。
25.药品有效期若标注到日,应当为起算日期对应年月日的前一天,若标注到月,应当为起算月份对应年月的前一月。
26.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依法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具体实施广告审查。
27.处方药可以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介绍,但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进行广告宣传;不得以赠送医学、药学专业刊物等形式向公众发布处方药广告;不得在未成年人出版物和广播电视频道、节目、栏目上发布。
28.不得使用与处方药名称或者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名称相同的商标、企业字号在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以外的媒介变相发布广告,也不得利用该商标、企业字号为各种活动冠名进行广告宣传。
29.2020年3月1日起,广告批准文号的文书格式:xxx药/械/食健/食特广审(视/声/文)第000000-00000号。
30.非处方药仅宣传药品名称)含药品通用名称和药品商品名称),或者处方药在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仅宣传药品名称)含药品通用名称和药品商品名称(的,无需审查。
以上即为“2020《法规》药品信息、广告、价格管理及消费者权益50条!(3)”的相关内容介绍,更多药事管理与法规相关知识点请关注华宇医药职称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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