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进入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备考期,而此时,抓住重点、考点才是提分的关键。华宇医药职称考试网为大家奉上“《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有效期表述形式”,相关内容整理如下:
(1)药品标签中的有效期应当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注,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月、日用两位数表示。
(2)具体标注格式为“有效期至XXXX年XX月”或“有效期至XXXX年XX月XX日”;
例:有效期至2015年10月”或“有效期至2015年10月18日”;
(3)可以用数字和其他符号表示为“有效期至XXXX.XX.”或者“有效期至XXXX/XX/XX”等。
以上就是“《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有效期表述形式”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更多执业药师考试辅导资料请大家持续关注华宇医药职称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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