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执业药师考生们都非常关注相关考试内容,为了帮助广大执业药师考生及时了解,为大家整理出如下“进口药材抽样数量与检验样品数量要求--执业药师法规精华”内容!请考生查看!希望对你有用!
根据进口药材的类别、品种、分别规定抽样数量与检验样品数量。
一般药材:
1.抽样数量: 60件以下者、抽取3件;不足3件者逐件抽取;60件以上者按5%抽样。
2.倒箱包数量: 按总件数的1%倒箱(包)、番泻叶除外。
3.检验样品数量:1——100件、每50件(不足50件以50件计)作为1份检验样品。
100——500件、超出100件部分每100件(不足100件以100件计)作为1份检验样品;500件以上、超出500件部分每200件(不足200件以200件计)作为1份检验样品。
4.如遇质量有问题时、可增加抽样件数或倒箱(包)件数。增抽的质量有问题样品、另作检验样品。
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进口药材抽样数量与检验样品数量要求--执业药师法规精华”相关内容,希望以上内容对广大执业药师考生们有帮助!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相关资讯请关注华宇医药职称考试网!
执业药师备考资料及辅导课程
执业药师培训班-名师辅导课程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华宇考试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对内容有建议或侵权投诉请联系邮箱:e8548113@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