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备考初级会计考试的道路上坚持是非常重要的,2018年考试即将到来。小编为大家准备了经济法基础的每日一考点。
1.一般规定
计税方法 计税依据 税率 计税公式
从价计征 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具体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1.20%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从租计征 (1)以房屋出租取得的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 一般情况 12% 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12%或4%
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2018年调整) 4%
(2)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2018年新增)
2.房屋原值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如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3)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4)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对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3.投资联营的房产
(1)真投资:被投资方交对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配、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2)假投资:投资方/产权人交
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实际上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屋租金,应当以出租方取得的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4.融资租赁房屋——从价计征,由承租人交
融资租赁房屋的房产税,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就要开始了,考生朋友们是否已经准备充分了呢?华宇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初级会计考点,祝大家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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