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职改办,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业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18〕9号)精神,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避免交叉设置,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在2010年统筹规范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我市职业资格清理情况,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取得房地产估价师等准入类职业资格(共11项,见附件)的人员,以及取得出版等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共14项,见附件),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对于国务院已取消的企业法律顾问等部分职业资格(共9项,见附件),按照原文件规定存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原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依然有效,用人单位亦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三、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指导用人单位和评委会做好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解释。本通知印发后,国家发文新增的职业资格,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附表及时更新,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
(此文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
一、准入类职业资格
序号
职业资格
文件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
1
房地产估价师
建房〔1995〕147号
经济师
2
人发〔1996〕77号
工程师或经济师
3
执业药师
人发〔1999〕34号
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不含医院的专技人员
4
护士执业资格
卫生部、人社部令2010年第74号;人发〔2000〕114号;卫人发〔2001〕164号
符合《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护理初级(士);护师(初级)
5
注册安全工程师
人发〔2002〕87号
工程师或经济师
6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人发〔2002〕106号
工程师
7
注册验船师
国人部发〔2006〕8号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A级:工程师
B级: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
C级:助理工程师
D级: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8
注册计量师
国人部发〔2006〕40号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一级:工程师
二级: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9
注册测绘师
国人部发〔2007〕14号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工程师
10
注册消防工程师
人社部发〔2012〕56号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一级:工程师(是消防安全监测、消防设施检测领域申请评定消防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必备条件)
二级:助理工程师
11
注册城乡规划师
(原注册城市规划师)
人社部规〔2017〕6号
(原人发〔1999〕39号)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工程师(原注册城市规划师依然有效)
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序号
职业资格
文件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
1
出版
人发〔2001〕86号
符合《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中级:编辑(技术编辑或一级校对)
初级: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或二级校对)
2
翻译
人发〔2003〕21号
符合《翻译专业职务试行条例》:
二级口译、笔译翻译:翻译(中级)
三级口译、笔译翻译:助理翻译(初级)
3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国人部发〔2004〕13号
工程师
4
通信
国人部发〔2006〕10号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中级:工程师
初级: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
5
机动车检测维修
国人部发〔2006〕51号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工程师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
6
社会工作者
国人部发〔2006〕71号
根据岗位聘任相应系列、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社会工作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78
银行业专业人员
人社部发〔2013〕101号
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初级:经济员或助理经济师
8
房地产经纪
(原房地产经纪人)
人社部发〔2015〕47号
(原人发〔2001〕128号)
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房地产经纪人:经济师(原房地产经纪人依然有效)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助理经济师
9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
人社部发〔2015〕59号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试验检测师:工程师
助理试验检测师:助理工程师
10
工程咨询(投资)
人社部发〔2015〕64号
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经济师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工程师
11
矿业权评估师
人社部发〔2015〕65号
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矿业权评估师:经济师
助理矿业权评估师:助理经济师
12
土地登记代理
(原土地登记代理人)
人社部发〔2015〕66号
(原人发〔2002〕87号)
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经济师(原土地登记代理人依然有效)
13
税务师
(原注册税务师)
人社部发〔2015〕90号
(原人发〔1996〕116号)
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经济师(原注册税务师依然有效)
14
资产评估师(含珠宝专业)
人社部规〔2017〕7号
经济师
三、国务院已取消的职业资格(部分)
序号
职业资格
文件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
1
企业法律顾问
人发〔1997〕26号
经济师
2
价格鉴证师
人发〔1999〕66号
经济师
3
棉花质量检验师
人发〔2000〕70号
工程师
4
质量
人发〔2000〕123号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中级:工程师
初级: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
5
国际商务
人发〔2002〕70号
国际商务师:国际商务师或经济师
外销员:助理国际商务师或助理经济师
6
物业管理师
国人部发〔2005〕95号
经济师
7
管理咨询师
国人部发〔2005〕71号
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经济师
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
会计师
8
招标师
国人部发〔2007〕63号
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经济师
9
广告
国人部发〔2007〕116号
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广告师:经济师
助理广告师:助理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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