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建立考评机制。以企业和群众感受为标准,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考评机制和考评办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加大对有关部门改革工作的督查力度,跟踪督查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对于工作推进不力、影响改革进程的,特别是未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十三)做好宣传引导。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报道相关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加强舆论引导,增进社会公众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了解和支持,鼓励企业参与改革,为顺利推进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1.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2.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改革试点事项及改革意见清单
3.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4.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