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住建厅对《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质〔2011〕13号)进行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新增多项要求,主要内容包括:
1、危大工程施工作业时,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应当在施工现场履职。
2、对危大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并提供相关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等。
3、施工单位未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责令改正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4、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从严处罚:
未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5、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10月18日,天津市住建委印发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明确提出:
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对危大工程实施带班检查,并加大检查频次。
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的重大风险点位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和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现场带班。
文件原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粤建公告〔2018〕53号
为预防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我厅编制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18年12月6日。
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来函请寄: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收,邮编:510045。电子邮箱:aqglc@126.com。信封及电邮主题请注明“反馈意见”。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华宇课件网中所有视频课件学习资料均来自互联网收集整理并持续同步更新!
需要免费试看课件请点->:2019年新视频课件百度云网盘免费下载资源 |链接失效可以点下面QQ客服咨询相关试看
财经会计系列班次:零基础班,预习班,基础班,强化班,习题班,串讲班,冲刺班及习题模拟试题
建筑工程系列班次:预习班,真题解析班,精讲班,强化班,习题班,冲刺班,押题班及考前押题Word
公务员国/省考班次:技巧班,真题班,专项班,突破班,模块班,培优班,冲刺班,及考前预测试卷
考研类课程班次:导学班,零基础班,基础班,强化班,冲刺班,密训班,电子书,考前模拟试卷
所有考试资料都包含视频+讲义+习题等学习资源,全方位的针对不同层次备考考生进行学学习强化
需要新考试学习资料请点击:精品资料选择你需要的考试栏目查看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