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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高频考点:缔约上的过失(2)

时间:2018-10-15 20:55来源:考试资料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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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行为

无因管理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债法

【知识点】缔约上的过失(2)

单方行为

单方行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如悬赏广告。

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无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而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

 

(1)无因管理行为的结果

 

①无因管理是事实行为

②自动在管理人与本人(被管理人)之间成立无因管理之债

【解释】依法产生,是法定之债

 

(2)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

 

管理人:①有权要求被管理人返还因无因管理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利息)

②有权要求被管理人赔偿因管理所受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

 

被管理人:应当返还、赔偿

 

(3)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要件

 

①管理“他人”事务

②管理人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

③管理人无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

 

宁可笑着流泪,绝不哭着后悔。即使备考的过程并不是那么顺利,参加税务师考试的考生们也应该勇于尝试,切勿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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