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宇考试网

2019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民事权利

时间:2019-01-22 08:17来源:考试资料 作者: 点击:
资料下载
税务师 考生应该合理利用备考时间,将要学习的内容划分成基础、重点、难点三个等级,先学习基础的内容,等基础部分掌握后,再攻克难点。东奥小编整理了一些知识点,一起来看

华宇课件网:热门考试资料发布网站,新课程资源全程持续更新百度云网盘分享。涵盖:


初级会计师 | 中级会计师 | 高级会计师 | 注册会计师 | 注册税务师 | CMA管理会计师 | 资产评估师 | 经济师 | 审计师 | 证券从业 | 公务员国考 | 公务员省考 | 事业单位编制 | 教师招聘/资格证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考研类课程 | 社会工作者 | 注册消防师 | 会计实操 |

需要免费试看课件请点->: 2019年新视频课件百度云网盘免费下载资源 | 需要新全套资料请选择上面对于科目查看课程

税务师考生应该合理利用备考时间,将要学习的内容划分成基础、重点、难点三个等级,先学习基础的内容,等基础部分掌握后,再攻克难点。东奥小编整理了一些知识点,一起来看。

【内容导航】

民事权利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二部分-民商法律制度

【知识点】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

1、以民事权利的作用为标准进行的划分

权利分类

 

法律规定

 

(1)支配权

 

①是对客体直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权利

 

②包括物权、人身权和知识产权

 

③仅凭权利人单方的意思即可实现,无需义务人的积极行为相配合

 

④与支配权对应的义务是容忍、尊重和不干涉,表现为不作为

 

(2)请求权

 

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比如债权请求权

 

②请求权的内容须借助于义务人的给付方能实现

 

(3)形成权

 

①是指依权利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既存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②如承(追)认权、同意权、选择权、撤销权、解除权、抵销权、终止权

 

(4)抗辩权

 

抗辩权的效力在于暂时或永久地阻止请求权的效力,从而使抗辩权人能够拒绝对相对人履行义务

 

如:先诉抗辩权、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时效抗辩权

 

2、以权利实现方式为标准

①绝对权,是指无须他人协助,即可行使、实现的权利,如物权、人身权;

②相对权,是指须借助他人的协助,方可实现的权利,如债权。

3、以权利效力所及范围为标准

①对世权,是指能够请求“不特定”的一般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如物权、人身权等;

②对人权,是仅能请求特定的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如债权。

物权

 

支配权、绝对权、对世权

 

债权

 

请求权、相对权、对人权

 

前行的路上或许艰辛,但一定会收获幸福。税务师考试备考之路亦是如此,坚持住,走下去,就会迎接成功!

TAG标签:   2019年      考点      民事权利      预习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华宇课件网中所有视频课件学习资料均来自互联网收集整理并持续同步更新!



需要免费试看课件请点->:2019年新视频课件百度云网盘免费下载资源 |链接失效可以点下面QQ客服咨询相关试看


财经会计系列班次:零基础班,预习班,基础班,强化班,习题班,串讲班,冲刺班及习题模拟试题


建筑工程系列班次:预习班,真题解析班,精讲班,强化班,习题班,冲刺班,押题班及考前押题Word


公务员国/省考班次:技巧班,真题班,专项班,突破班,模块班,培优班,冲刺班,及考前预测试卷


考研类课程班次:导学班,零基础班,基础班,强化班,冲刺班,密训班,电子书,考前模拟试卷


所有考试资料都包含视频+讲义+习题等学习资源,全方位的针对不同层次备考考生进行学学习强化


需要新考试学习资料请点击:精品资料选择你需要的考试栏目查看资源



(责任编辑:磐)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