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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现定于2020年10月25日组织报考福州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各职位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体检,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考生
1、福建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福州市公安机关各职位考生(面试后经心理测评、体能测试合格,按报考职位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具体名单见附件。
考生如有疑问,可在上班时间拨打0591-87026382(福州市公安局)询问。
二、集中时间、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0年10月25日(星期天)上午6点45分整准时到福州市公安局大门口集中(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11号),请考生切勿迟到,迟到者视为放弃招录资格。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请准备好“八闽健康码”以备核验,持有绿码、体温正常的考生或者存在面试安全承诺书10种情形但能提供考前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体检过程需佩戴口罩。
三、注意事项(考生需仔细阅读)
1、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规定执行。(以上文件内容详见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www.fjkl.gov.cn政策法规栏目)
2、特殊职位体检标准:根据职位要求,报考警务技术类职位考生体检视力执行“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的标准,其他职位考生体检视力均执行“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的标准;报考巡特警职位考生,按照规定需检查乙肝项目。
特别提示:按照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3、考生参加体检当天早上需空腹(体检前一天晚餐以后不要进食),以便抽血检查。
4、考生参加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一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体检费准备约450元现金(具体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
5、报考福州市公安局各职位考生,如系在职报考者(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参加体检时应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资格复核时已提交的除外)。
报考福清等县(市)区公安局的同意报考证明提供由相关用人单位通知。
如考生隐瞒本人在职真实情况,将取消报考资格。
7、考生禁止携带手提袋、皮包、背包等各类装具。禁止携带手机等各类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场所。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福州市公安机关各职位考生体检花名册
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