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宇考试网

事业单位法律知识:为离婚而主动放弃财产是否能反悔?

时间:2018-08-16 10:45来源:网络收集考试资料 作者:华宇课件网 点击:
资料下载
两前,丈夫王某与妻子马某因感情不和多次提出离婚要求。马某担心“单亲家庭”会给子女造成伤害,一直没有同意

华宇课件网:热门考试资料发布网站,新课程资源全程持续更新百度云网盘分享。涵盖:


初级会计师 | 中级会计师 | 高级会计师 | 注册会计师 | 注册税务师 | CMA管理会计师 | 资产评估师 | 经济师 | 审计师 | 证券从业 | 公务员国考 | 公务员省考 | 事业单位编制 | 教师招聘/资格证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考研类课程 | 社会工作者 | 注册消防师 | 会计实操 |

需要免费试看课件请点->: 2019年新视频课件百度云网盘免费下载资源 | 需要新全套资料请选择上面对于科目查看课程

华宇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事业单位法律知识《为离婚而主动放弃财产是否能反悔?》,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两前,丈夫王某与妻子马某因感情不和多次提出离婚要求。马某担心“单亲家庭”会给子女造成伤害,一直没有同意。直到丈夫王某决定离家出走,且毫无回旋余地的情况下,马某同意离婚。于是,在丈夫王某主动、自愿表示放弃价值近百万元的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王某与马某达成了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谁知离婚一年半后,王某因生意亏损经济困难,突然要求重新分割原先的财产,遭到马某拒绝后,王某向法院起诉,以显失公平为由,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王某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呢?首先要看王某的理由,王某起诉的理由是之前的财产分割显失公平,什么是显失公平,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情况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所做的明显对自己不利的行为。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华宇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七十二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本案并不具备这样的构成要件:当时并不是非达成离婚协议不可,情况并不紧急,王某有充分考虑的余地,王某之所以放弃财产,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的决定,并非没有经验或考虑不成熟,属于其真实意思表示。

其次,显失公平并不属于重新分割财产的法定理由。虽然《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但《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宇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指出:“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王某与马某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不是在“欺诈、胁迫”情形下作出的,不属于显失公平,且王某的诉讼超过规定时间,王某的诉请也不能获得支持。

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热门推荐:

事业单位法律知识:离婚的限制性规定

法律知识考试:谈谈事业单位考试中离婚那些考点儿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之协议离婚的概念和条件

TAG标签:   事业单位法律知识   

华宇课件网中所有视频课件学习资料均来自互联网收集整理并持续同步更新!



需要免费试看课件请点->:2019年新视频课件百度云网盘免费下载资源 |链接失效可以点下面QQ客服咨询相关试看


财经会计系列班次:零基础班,预习班,基础班,强化班,习题班,串讲班,冲刺班及习题模拟试题


建筑工程系列班次:预习班,真题解析班,精讲班,强化班,习题班,冲刺班,押题班及考前押题Word


公务员国/省考班次:技巧班,真题班,专项班,突破班,模块班,培优班,冲刺班,及考前预测试卷


考研类课程班次:导学班,零基础班,基础班,强化班,冲刺班,密训班,电子书,考前模拟试卷


所有考试资料都包含视频+讲义+习题等学习资源,全方位的针对不同层次备考考生进行学学习强化


需要新考试学习资料请点击:精品资料选择你需要的考试栏目查看资源



(责任编辑:磐)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