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宇考试网

法律知识考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时间:2018-10-23 14:44来源:考试资料 作者: 点击:
资料下载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华宇课件网:热门考试资料发布网站,新课程资源全程持续更新百度云网盘分享。涵盖:


初级会计师 | 中级会计师 | 高级会计师 | 注册会计师 | 注册税务师 | CMA管理会计师 | 资产评估师 | 经济师 | 审计师 | 证券从业 | 公务员国考 | 公务员省考 | 事业单位编制 | 教师招聘/资格证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考研类课程 | 社会工作者 | 注册消防师 | 会计实操 |

需要免费试看课件请点->: 2019年新视频课件百度云网盘免费下载资源 | 需要新全套资料请选择上面对于科目查看课程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在事业单位的考试中,劳动合同法中无固定期限合同是一个重难点,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把握需要从理解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意义入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本着保护弱势群体的出发点,所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体现这样的精神。那么在我们的考试中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要有所了解。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因此《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分为了三类:协商型、法定型、推定型。

例题分析

1.下列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说法正确的是( )。

A.丙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甲所在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其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乙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5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D.丁在用人单位工作13个月,该用人单位仍未与其丁签订劳动合同,推定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答案】ACD。解析:A选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有权协商签订或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丙可以选择不签,正确;C选项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乙连续工作15年,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正确;D选项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正确;B选项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可以签,甲连续工作不足十年,错误。所以,本题应该ACD项。

TAG标签:   法律知识考试   

华宇课件网中所有视频课件学习资料均来自互联网收集整理并持续同步更新!



需要免费试看课件请点->:2019年新视频课件百度云网盘免费下载资源 |链接失效可以点下面QQ客服咨询相关试看


财经会计系列班次:零基础班,预习班,基础班,强化班,习题班,串讲班,冲刺班及习题模拟试题


建筑工程系列班次:预习班,真题解析班,精讲班,强化班,习题班,冲刺班,押题班及考前押题Word


公务员国/省考班次:技巧班,真题班,专项班,突破班,模块班,培优班,冲刺班,及考前预测试卷


考研类课程班次:导学班,零基础班,基础班,强化班,冲刺班,密训班,电子书,考前模拟试卷


所有考试资料都包含视频+讲义+习题等学习资源,全方位的针对不同层次备考考生进行学学习强化


需要新考试学习资料请点击:精品资料选择你需要的考试栏目查看资源



(责任编辑:磐)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