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消防电梯 符合消防电梯要求的客梯或工作电梯,可以兼作消防电梯。 消防电梯的设置范围 设置条件 设置要求 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33m 分别设置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
第三节消防电梯
符合消防电梯要求的客梯或工作电梯,可以兼作消防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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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条件 |
设置要求 |
住宅建筑 |
建筑高度>33m |
分别设置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应≥1台 |
公共建筑 |
1.一类高层
2.建筑高度>32m的二类高层 |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
1.地上部分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
2.埋深>10m且总建筑面积>3000m2 |
高层厂房
(仓库) |
建筑高度>32m且设置电梯 |
每个防火分区宜设置1台 |
4)符合下列条件的建筑可不设置消防电梯。
①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任一层工作平台上的人数不超过2人的高层塔架。
②局部建筑高度大于32m,且局部高出部分的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的丁、戊类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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