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少干计划录取规则,人大少干计划 录取规则

人大少干计划录取规则?
中国人民大学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简章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有关下达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公告》(教民厅〔2023〕1号),我校 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满足《中国人民大学 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考试报名条件。
2.满足教育部文件中有关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计划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的要求。
3.承诺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4.本计划不接受同等学力学员报考。
(二)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满足《中国人民大学 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考试报名条件。
2.满足教育部文件中有关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计划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的要求,并严格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报名。
3.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
4.满足条件的推荐不需要考试生可申请本计划。
5.本计划不接受同等学力学员报考。
(三)凡不满足考试报名条件的学员将不能录取,已录取的经过审查后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学员录取资格。
二、招生生源范围及招生计划
(一)生源范围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学员,还有在上面说的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学员。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学员,还有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学员。还有在上面说的地区国务院发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学员。
3.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担负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1.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5名,研究生80名(这当中定向新疆公共管理硕士专项40名)。
2.除定向新疆公共管理硕士专项计划外,录取的汉族在职学员所占有比例例不能超出百分之10。
三、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核验
报考骨干计划的学员,需要通过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资格审查核验,并获取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核验的详细问题,请咨询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研究生在学这个时间段和服务期内不可以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研究生在学这个时间段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署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四、报名及考查程序
报名程序、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考查程序,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 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人民大学 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人民大学 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国人民大学 招收研究生全国统考专业目录》。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报考类别”只可以填“定向”,硕士生“报考类别”只可以填“定向就业”。学员应于考研复试报到时向所报考的院系提交《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学员登记表》原件。
五、考研复试和录取
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工作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学员参与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择优录取;报考骨干计划研究生的学员参与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独自划线、择优录取”。
针对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学员,我校将在综合考查情况和学员硕士阶段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还有身体健康状况的基础上,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针对报考研究生的学员,我校将在综合初试、考研复试情况和学员本科阶段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还有身体健康状况的基础上,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全部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学员,均须在录取前签署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被录取在职学员入学不迁转户口。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是没有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该项目的部门。
中国人民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pgs.ruc.edu.cn)上统一公示。
六、其它
1.被录取的研究生于 9月入学,基本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研究生完全一样。
2.报考国际学院的学生,学生培养和平日生活在苏州校区,学校可为全日制学生提供住宿,不为非全日制学生提供住宿;其他学院学生培养和平日生活在北京中关村校区,学校可为全日制学生提供住宿,不为非全日制学生提供住宿。学生在学校念书学习这个时间段的学费、住宿费按国家及我校有关规定缴纳,标准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研究生完全一样。
3.本简章所述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新文件不完全一样之处,以教育部文件相关要求及规定为准。
4.联系方法
研究生院官方网站:http://pgs.ruc.edu.cn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号码: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各院系咨询电话号码详细内容查看研究生院官方网站。
各学院通讯地点位置:
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XXXX学院
邮编:100872
中国人民大学专业硕士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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