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科大保研须什么条件,北科保研要求

北科大保研须什么条件?
国家教育部就推荐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要考试为研究生工作的详细规定:
(1)推荐工作应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的原则,被推荐的学生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考试成绩优秀,具有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素质。在进行推荐工作时,不仅要注意对推荐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考查,而且,在业务标准的掌握并熟悉上,既要看推荐生2023的考试成绩,还注重对其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及业务特长等方面的考核,不要推荐工作纯粹地按成绩排队。为了保证推荐生的业务质量,学校还可进行必要的考试(考查)。
(2)各院校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主管该项目的部门下达的分配名额和相关规定,结合该校各学科、专业的详细特点等实质上情况,制定真真切切可行的详细推荐办法,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校念书内张榜发布。
(3)推荐名单定下来以后,学生可持该校的讲解信于规定日期到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校办公室指定的地址位置查阅招生专业目录,并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推荐表和体检表。推荐生可自由选择报考两个志愿报考单位。
(4)为了加强校际间的交流,促进学科发展,招收研究生的高等学校应积极鼓励推荐生选择报考外校或科研机构。
(5)各推荐学校应组织推荐生进行体检,并那么,会按照要求填好的推荐表、体检表一起于规定日期前寄送学生选择报考的第一志愿单位。
(6)接收推荐生的招生单位大多数情况下按照推荐生情况对其进行考试(考查),考试(考查)方法由招生 单位自选确定,在录取中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7)推荐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对其进行考试(考查)后不能录取,或因学科、专业招生名额限制不可以接受的,应于规定日期前将推荐生的相关材料退回原推荐学校并由学校转告自己。
(8)各招生单位只可以在学校推荐的学生中进行选拔录取,不可以在其它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录取,对已确定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招生单位在其入学前若果发现其不满足录取要求的,可取消其入学资格。
(9)推荐生被招生单位录取后,可视实质上情况鼓励保留入学资格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