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大学定海校区几本,浙海大是属于几本大学啊

浙江海洋大学定海校区几本?
一本。
第一浙江海洋大学(Zhejiang Ocean University),简称浙海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与浙江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校,浙江教育厅与舟山市人民政府共建重点高校,入选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一带一路南南合作农业教育科技创新联盟单位,中国-中东欧16+1国家高校联合会成员。
很合适深造念书。
浙海大是属于几本大学?
浙江海洋大学是一本大学。
浙江海洋大学在浙江既有第一批次招生,也有第二批次招生,但我们说浙江海洋大学是一本大学,假设你不是浙江学员,浙江海洋大学在你所在的省份是本科二批招生,也可说浙江海洋大学是二本大学。
浙江海洋大学简称“浙海大”是以海洋为特色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创建于1988年,始名舟山水产学院, 更为现名。
学校设有10个学院,开设48个本科专业;主要院系设置有: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食品与医学学院、港航建筑工程学院、人文学院、水产学院、海洋工程学院、数理与信息学院、石化与能源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等。
二本。
浙江海洋大学,简称“浙海大”,位于浙江舟山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与浙江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校,浙江教育厅与舟山市人民政府共建重点高校,入选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一带一路”南南合作农业教育科技创新联盟单位,中国-中东欧“16+1”国家高校联合会成员。
学校是“浙江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中国政府奖学金外国留学生培养资格单位、港澳台地区本科生招生和培养单位、设有省内唯一的俄罗斯教育与科学部俄语等级考试点。
舟山中学高中毕业考试一本上线率?
按照浙江教育考试院得到的消息,按照全国高校对浙江高中毕业考试招生的计划数,全国一本以上院校在浙江招生计划数就是浙江学员人员数量的百分之二十。故此,二零二一年浙江高中毕业考试一本录取率是百分之二十。不会高于百分之二十这个数字,总共一本院校就在浙江招生这么多人。
定海海洋学院怎么样?
定海海洋学院即浙江海洋大学,浙江一流科学建设高校,不错的学院。
浙江海洋大学(Zhejiang Ocean University),简称“浙海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与浙江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校,浙江教育厅与舟山市人民政府共建重点高校 ,入选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一带一路”南南合作农业教育科技创新联盟单位,中国-中东欧“16+1”国家高校联合会成员。
学校创建于1958年,始名舟山水产学院,1975年更名为浙江水产学院,1982年成为全国首批学士学位授予高校之一,1998年与舟山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组织建设为浙江海洋学院, 后面舟山卫生学校、浙江水产学校、浙江海洋水产研究所、舟山石油化工学校和舟山商业学校等单位相继并(进)入, 获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资格, 更为现名。
截至 5月,学校有新城和定海2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608亩(这当中海域使用面积720亩),校舍建筑面积48.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超4.3亿元;设有10个学院,开设48个本科专业;有教职工1127人,各种全日制在学校念书学生11228人。
浙江定海海洋学院创建于1958年,1998年由原浙江水产学院和舟山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组织建设,此后舟山卫生学校、浙江水产学校、浙江海洋水产研究所、舟山石化学校、舟山商业学校等学校(单位)相继并(进)入。现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权资格,以海洋为特色,理学、农学、工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多学科发展的省属高校。
学校主校区位于东海“千岛之城”舟山市,校园风景秀美宜人。现占地面积1700余亩,建筑面积60余万平方米,各种藏书140余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1亿余元;教职工1200余人,这当中专任教师666人,高级职称人员4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120余人;各种全日制在学校念书学生14800余人。设有海洋科学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开设有海洋科学等41个本科专业,海洋科学、水产、船舶与海洋工程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渔业、食品加工与安全等6个领域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建有浙江海洋水产研究所等20余家科研组织,开办浙江远洋渔业培训中心、中国石化销售公司舟山培训中心等6家培训机构。
学校顺应高等教育发展形势,全面开展本科学教育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大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创业精神还有海洋科技文化背景的应用型人才。近几年来,先后通过了浙江高校文明校园评估、国家教育部本科学教育学工作水平评估和交通运输部航海类专业办学条件验收。近130个教学建设项目列入国家级和省级项目,这当中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重点专业9个。
浙江海洋学院,以海洋为特色,理学、农学、工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多学科发展的省属高校。
浙江舟山海洋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员、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每个省份(市、自治区)教育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参与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中毕业考试)并填写浙江海洋大学志愿的学员均适用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浙江海洋大学;学校代码:10340。
第四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学校是自然资源部和浙江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省市共建重点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以海洋为特色,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教学研究型大学。
第五条 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海洋大学。
第六条 学校地点位置:浙江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邮编316022。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有关事宜。
第八条 学校学生处是学校组织和开展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平日事务。
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整个过程监督,同时接受每个省份(市、自治区)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批次与招生计划
第十条 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及学校自己办学条件,经浙江教育厅批准, 学校计划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人员数量和批次(类别)以每个省份(市、自治区)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发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每个省份(市、自治区)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学校负责,每个省份(市、自治区)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监督的录取制度,严格遵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每个省份(市、自治区)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 学校在浙江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根据《浙江海洋大学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时,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毕业生。
第十五条 报考海洋科学类(星颉实验班,含海洋科学、海洋技术专业)的浙江学员,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高中毕业考试英语成绩不小于110分,如英语单科成绩满足条件的生源不够,则一定程度上降低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至额满为止。
第十六条 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只录取有志愿的学员,入学后不可以转专业。
第十七条 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招收英语或俄语学员,其高中毕业考试英语或俄语成绩要求不小于105分;学校其他各专业原则上招收以英语为外语语种的学员,报考英语、英语(师范)、商务英语专业的学员,其高中毕业考试英语成绩要求不小于105分。上面说的外语单科成绩按满分150分计,详细按每个省份(市、自治区)普通高中毕业考试实质上外语单科满分等比例换算。
第十八条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因为工作性质特殊,主要招收男生(不适宜女生报考),其他专业没有设立男女生录取比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在浙招生录取学员的高中毕业考试满分不可以低于普通类第二段成绩分数线。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
1.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详细指导意见》,针对学校可以不能录取的,则不能录取。
2.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详细指导意见》和《有关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带上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公告》精神,针对学校相关专业可不能录取的由学校视情况取舍。体检受限专业详细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可以录取的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药学、化学工程与工艺。
患有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可以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弱)外,还涵盖油气储运工程、海洋油气工程。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有关印发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公告》(海船员[2023] 678号)等文件精神,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要求学员无口吃、四肢无残缺、听力正常。报考航海技术专业的学员,男生身高1.65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60米(含)以上,辨色完全正常,双眼裸视力4.7(0.5)或者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或者以上(须经学员所在省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确认);报考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的学员,男女身高在1.55米(含)以上,无红绿色盲,双眼裸视力4.6(0.4)或者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或者以上(须经学员所在省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确认)。其他要求参照《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执行。
学员应结合个人高中毕业考试体检结果合理填写志愿,录取中因学员体检因素导致的退档由学员自己负责。学校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按照详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详细录取方法
1.学校执行学员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有关投档的相关规定,在高中毕业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类别)低录取控制成绩分数线的学员中,学校调阅学员档案的比例大多数情况下为百分之100-1百分之20,详细比例视每个省份(市、自治区)生源情况而定。
2.学校对浙江、上海、山东和海南设定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学员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填写有关专业(类)志愿,并执行学员所在省(市)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有关投档的相关规定。
3.江苏学员录取:要求学员的两门选测科目标等级是2B或者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即5合格)。学员进档后按先成绩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一样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B→B+B+→B+B→BB),如仍一样,再按单科顺序及成绩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含附加分)、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数学(含附加分)、语文、外语排序。
4.其他省份学员录取:
(1)进档学员专业具体安排办法实行成绩优先、遵守志愿原则,专业志愿当中没有设立成绩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具体安排专业。投档成绩一样者,按单科顺序及成绩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排序(省级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有特殊要求除外),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省级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有特殊要求除外)。
(2)当学员填写的全部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根据学员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3)若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够,则接收征求志愿或非第一院校志愿的学员,并以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到生源不够的专业。
(4)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学员,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合格者,均予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以每个省份(市、自治区)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录取名册为依据,寄发录取通知;通过每个省份(市、自治区)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发布各批次录取名单;学员也可以在线登录学校招生网查询录取情况。学员档案按照每个省份(市、自治区)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学校相关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可以按期入学的,需要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超过规定要求的时间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默认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核查验,审核查验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核查验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学员信息等证明材料,与自己实质上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90天内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学校将按照《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做出对应处理。
第六章 收取的费用、奖学金及资助
第二十三条 学费收取的费用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经物价部门批准,学校实行学分制收取的费用(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除外)。学分制学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2个部分(这当中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75元,计费学分为每学年40学分;专业学费为国家规定的学年学费减去学分学费之差)。学校新生学费标准详细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1.工科类专业
(1)船舶与海洋工程、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为6300元/生·学年(这当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3300元/生·学年)。
(2)其他工科专业(交通管理专业除外),学费为5500元/生·学年(这当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2500元/生·学年)。
2.农林类专业,学费为5000元/生·学年(这当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2023元/生·学年)。按照浙价费〔2023〕240号文件相关要求及规定,深造念书水产养殖学专业的浙江籍学生免学费。
3.其他类专业
(1)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药学、财务管理、数据科学与大数据信息内容服务平台技术专业,学费为5500元/生·学年(这当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2500元/生·学年)。
(2)其他专业(含交通管理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学年(这当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1800元/生·学年)。
4.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为198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东海奖学金、王成海奖学金、杨詠曼奖学金、海燕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10余种奖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经费。报到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浙江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通过绿色入口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按照《浙江海洋大学学生资助办法》,学校将会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报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各种渠道取得资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海洋大学 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咨询联系方法:
1.招生热线:0580-2550022、0580-2550291 (传真)
2.学校官网网址:www.zjou.edu.cn,招生官网网址:zs.zjou.edu.cn
3.招生微信号:zhdzsb,网络电子邮件的信箱:zhdzsb@zjou.edu.cn
4.学校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号码:0580-2627855,网络电子邮件的信箱:jw@zjou.edu.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浙江海洋大学学生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相关规定不完全一样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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