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和执业药师有什么区别同一个人的执业医师证和执业药师证能注册吗

药师和执业药师考试有哪些区别?
药师和执业药师考试的区别:
1、概念不一样
执业药师考试是说明你具有从事药剂专业的资格,药师职称是说明你具有从事本专业的技术水平,执业药师考试与从业药师性质不一样,执业药师考试是一种从业资格,主要运用考获取;从业药师是一种技术职称,主要运用考和评获取。
2、认证部门不一样
执业药师考试由药监局认可,药师职称由卫生部认可,在实质上使用中,执业药师证书比从业药师要高级,要求执业药师考试的岗位不可以唯有药师担任,但要求药师担任的岗位允许执业药师考试担任。
3、面向对象不一样
执业药师考试面向对象主要是社会药店和制药企业;药师主要对象是医院药房和药品检验所等单位,执业药师考试是中级职称,比药师级别要高一级,具备处方权。当然待遇要高不少,每一年参与考试的人不少。
药师证和执业药师证书的考试内容
药师证考试内容:
1、基础知识:生理学、病理生理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天然药化、药物化学、药物分析 。
2、有关专业知识:药剂学、药事管理 专业知识:药理学 。
3、专业实践能力:医院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总论)、医院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各论)。
执业药师考试考试内容:
1、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2、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3、药事管理与法规;
4、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执业药师考试:是一种从业准入资格,需通过全国执业药师考试的考试(一种从事药学执业工作的资格准入性考试)。获取《执业药师考试资格证书》后,一定要在药监部门注登记,获取《执业药师考试注册证》。主要是面向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也可这样理解:通过全国执业药师考试考试,获取执业药师考试资格证书,经[执业注册]的药师称执业药师考试。详细也分为执业中药师考试和执业西药师,职称等级基本上等同于医疗机构的中级职称。
药师:属于一种职称,按不同的门类专业详细分为中药师和(西)药师,中药师与西师都是药师,级别待遇一样,仅为详细不同的门类专业。这里说的的初级指的是职称,职称级别:初级、中级、副高、正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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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发的是执业药师证书,属于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药师考试也称药剂师是负责提供药物知识及药事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是解答市民大众相关药物问题的一定程度上人选。药剂师负责审查核验医生所身处方的数种药物中有否产生药物相互作用;并按照患者的病历、医生的诊断,为患者建议合适他们的药物剂型(如:药水、药丸、塞肛药等)、剂量;同一时间,他们亦会教导患者服用药物时要注意的事项和服用方式。执业药师证书大多数情况下是在药店工作需用到的。
卫生局发的是初级药师证书,属于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参与初级药师考试考试并达到成绩分数线的考生,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大多数情况下初级药师证书是在医院工作需用到的。
执业药师考试:
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获取《执业药师考试资格证书》并经过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执业药师考试制度
是我们国内继注册会计师制度后,建立的第二个行业执业资格制度。执业药师考试资格一定要满足一定的专业学历标准和药学知识水平,通过全国统考获取。
药师、药剂师赫临床药师主要是指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是国家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学识、水平能力的评价;而另外三种则属于一种准入性的职业资格是政府为规范职业规则和程序,对涉及公共利益的、技术性强的,甚至具有危险性的药学专业实行的人员准入资格控制是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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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发的是执业药师证书,属于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药师考试也称药剂师是负责提供药物知识及药事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是解答市民大众相关药物问题的一定程度上人选。药剂师负责审查核验医生所身处方的数种药物中有否产生药物相互作用;并按照患者的病历、医生的诊断,为患者建议合适他们的药物剂型(如:药水、药丸、塞肛药等)、剂量;同一时间,他们亦会教导患者服用药物时要注意的事项和服用方式。执业药师证书大多数情况下是在药店工作需用到的。
卫生局发的是初级药师证书,属于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参与初级药师考试考试并达到成绩分数线的考生,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大多数情况下初级药师证书是在医院工作需用到的。
同一个人的执业医师证和执业药师证书能注册吗?
执业医师证和药剂师证能同时注册 执业医师证和执业药师证书的分属不一样,可以同时注册。执业医师电子化注册:第十二条 医师考试成绩超过分数线,获取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内容请看下方具体内容: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获取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需要自收到申请那天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根据注册的执业地址位置、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对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电子化注册获取执业证书,不可以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第十五条 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不能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结束那天起至申请注册那天止不满二年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那天起至申请注册那天止不满二年的;(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要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满足条件不能注册的,需要自收到申请那天起三十日内书面公告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公告那天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六条 医师电子化注册后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需要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需要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二)受刑事处罚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查仍不合格的;(五)停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要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公告那天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址位置、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需要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第十八条 停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还有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需要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查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重新注册。第十九条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可以行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需要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常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需要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需要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信息,并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执业药师考试(药剂师)注册管理执业药师考试考试合格者,由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考试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获取《执业药师考试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注册,获取《执业药师考试注册证书》后,才可以以执业药师考试身份执业。执业药师考试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持参与继续教育的证明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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