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0年高级经济师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文章简介】2020辽宁高级经济师考试疫情防控须知,报考2020辽宁高级经济师考试的同学们,赶忙随着小编来看看下文吧!以避免影响各位考试。
2020年度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学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诉知书
考生学员须了解辽宁省兼顾促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批示部办公室对于疫情防控的新通告和要求(辽宁省国民政府网站“尽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专栏),仔细阅读《2020年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学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诉知书》,知悉见告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考务工作中疫情防控有关安排将根据政府、辽宁省及所选考试区域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新要求及时变动修改,考生学员要亲近关注疫情防控工作的新要求并严厉恪守。请考生学员在考试前亲近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相关通告布告。
1.考试日前14天内(含考试日),考生学员应防止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病症熏染者及中高危害区域人员打仗;防止去人群活动性较大、人群麋集的场合群集,做好自我防护。考生学员应提早申领“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并自我健康视察14天,每一日进行健康报告,不前去海内疫情中、高危害地域,不出国(境),不参与群集性运动。
2.口试当天,考生学员要采用适宜的出行方法前去考点。进入考点时,应自动配合工作人员承受体温检测,现场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明确为绿码、无中高危害地域客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那么就可以进入考点,如发现体温凌驾37.3℃,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
3.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凌驾37.3℃的考生学员、有咳嗽等呼吸道病症的考生学员、“辽事通健康通行码”非绿码考生学员应提供考试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阳性证明或辽宁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清除新冠肺炎的诊断定见,不然不得参与考试。
4.根据辽宁省兼顾促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批示部办公室文件规章制度要求,须进行断绝视察的,要提早抵达考试区域按要求断绝视察,并于口试当天出具取消断绝证明,不然不得参与考试。
5.考生学员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之外,应全部过程佩带,做好自己个人防护。
6.在考试流程中出现发烧、咳嗽等非常病症的考生学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申报,经防疫评估后,具有参与考试条件的考生学员可遵循工作人员指导,转移至备用断绝考试场地继续考试;不具有继续参与考试条件的考生学员,遵循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至医疗机构。
7.如考生学员参与考试,将视为已晓得上述见告内容,对“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绿码、核酸检测申报及诊断证明等的实际性处理,志愿负担因不实行为答允担的有关责任并承受相对应处置。凡是遮盖或谎报客居史、打仗史、健康状态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咨询、排查、送诊等情节严峻的,撤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学员诚信记载,若有违反法律行为,将依法追查法律责任。
辽宁省人力资本和社会保证厅
2020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