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级经济师考试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的《北京2017年高级经济师《经济理论与实务》报名通告》得悉,北京2017年高级经济师考试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考试报名条件
凡是在北京地域工作,恪守政府法律,具备优秀的职业品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含在内地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能人,以及持有中华国民共和外洋国人长期居留证或获得北京市国外高级别能人工作居住证的外籍人员,下同),可申请参与高级经济师《经济理论与实务》考试:
(一)取得博士学位,获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二)取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获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
(三)取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获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四)取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获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10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五)取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获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3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或取得专科毕业学历后,获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及以上行业标准、规范的重要草拟人;
2.公开出书专业著述,且自力撰写5万字以上;
(六)具备大学普通班学历或取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8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2.获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8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3.获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10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七)已获得非财经类专业高级资格,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
以上考试考试报名条件中,“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系指经济师(含国内商务师)、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社会科学系列助理研究员和教学财经类课程的讲师。
对于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的政府规章制度要求可直接聘用经济师职务的职(执)业资格,可视为经济师资格,相对应证书可视为经济师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
地方在京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北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评审,须经本单位赞成并由上级(部委级)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相对应拜托评审函后,可遵循北京市职称评审相关要求报告。
上述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停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四)考试报名条件增补证明
报告条件中所称的学历、学位,是指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轨学历和学位。
1.全日制毕业生
(1)博士毕业昔时可提升中级职称,获得财经类中级职称后满2年可报告高级职称;
(2)硕士毕业满2年可提升中级职称,获得财经类中级职称后满5年可报告高级职称;
(3)本科毕业满5年可提升中级职称,获得财经类中级职称后满5年可报告高级职称。
2.非全日制毕业生
(1)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获得的财经类中级职称满5年或非财经类中级职称满10年可报告高级职称;
(2)专科学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专科毕业满10年,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获得财经类中级满8年,以上三个条件须同时具有;
②专科毕业满10年,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获得非财经类中级(工程师、馆员等)8年并持有经济师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以上四个条件须同时具有;
③专科毕业满10年,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获得非财经类中级满10年,以上三个条件须同时具有。
3.考试报名条件(七)中已获得财经类专业高级资格,从事经济工作满3年,须从获得资格以后启动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