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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认

时间:2020-08-05 18:41来源:证券从业资格网课 作者:华宇证券从业资格 点击: 加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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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定于8月8日至9日开考,为了帮助大家丰富备考知识,华宇考试网为大家整理发布“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认定”,希望对各位考生有用。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认定

1、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概念

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 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有其他 严重情节的行为。

2、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犯罪构成

构成要件 具体内容
主体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
主观方面 本罪犯罪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公司、企业的财会报告及其他重要信息的管理秩序和股东、社会公众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2020年8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确定,为了便于考生安心备考,建议考生可提前填写,届时我们会及时2020年8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时间及考后成绩查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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