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注册建造师管理法规新旧变化对比,九大变化请关注(2)
变化三:变更注册后,有效期重新计算。
2017年住建部征求意见函 原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申请人不予注册: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行政许可机关依法作出决定前年龄超过65周岁的 第十五条 申请人不予注册: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变化四:不予注册条件更严苛
1、所负责项目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和安全事故的3年内不予注册
2、年龄加“行政许可机关依法作出决定前”
2017年住建部征求意见函 原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注明的专业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未列入或新增工程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其中,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由一名建造师兼任。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和规模标准另行制定。 第二十条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者多项资质的单位,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应当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变化五:明确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承接项目规模
终究只要承接项目,还是必须有建造师证。小编觉得馒头要一口口吃,路要一步步走。各位学员如果是刚开始在建筑行业摸爬滚打,先考取二级建造师证打基础,再去攻克一级建造师证,考取二级建造师证,听老师详解90%考点>>
2017年住建部征求意见函 原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工程所在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 第二十一条 注册建造师的具体执业范围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可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或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咨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变化六: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二建或将全国执业
1、“执业”章节内容大幅度改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
2、二级建造师或将全国有效执业
之前二级建造师只能在省内执业,不能跨省。二建证书将全国各个省市都是有效的,其他省份的住建厅不能设置地域歧视。工程所在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如果可以全国范围内承认并执业,执业方面对于二建学员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可是,给二级建造师考试带来的可能是各省分数线提升,或许都是以60%的及格线为标准;可能二建的考试难度也会平均上升,加强综合性与实践性考核。那么,我们现在做的就是,赶紧学习,把二建证书考取下来。18年二建已经开始备战,点击听课>>
2017年住建部征求意见函 原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注册建造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三)保证执业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第二十五条 注册建造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三)保证执业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六条 注册建造师有权拒绝在不合格或者有弄虚作假内容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文件上签字。 无
>>二级建造师培训班视频课程,听名师讲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