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 建设工程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 ★★★近三年的考情
2014 年 |
2015 年 |
2016 年 |
1 分 |
1 分 |
1 分 |
考点 刑事责任承担方式 ★★★
重大责任事故罪 |
自然人犯罪 |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 |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
单位犯罪 (处罚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临时工程/临时设施 (单位安全保障体系失控) |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犯罪 (处罚直接责任人员) |
永久工程 (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失控)考点 刑事责任承担方式 ★★★ |
以下案件中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是( )。
桥梁施工中,施工企业不按图施工,钻孔灌注桩配筋不足、混凝土强度不够,竣工前夕,桥梁突然下沉坍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
节能改造施工中未通知居民撤离。电焊工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在施工中违章操作,不慎引发保温层大火,致使居民多人死亡
某高层住宅楼施工中,一载满作业工人的施工升降机在运行中突然失控冲顶,从高处坠落,造成升降机中 9 名工人全部遇难
住宅楼施工中,开发商负责人将土方发包给不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随意指示将土方堆放在大楼一侧,土压力过大超过桩基的抗侧能力,致使整栋大楼倒塌,1 名工人身亡
考点 刑事责任承担方式 ★★★
【答案】A
【解析】D 比较难,该案中既不属于偷工减料导致永久工程垮塌,也不属于临时工程临时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而应认定为开发商负责人“违章指挥”。
考点 刑事责任承担方式 ★★★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 )。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仅限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
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对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包工头、无证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
【答案】B
考点 刑事责任承担方式 ★★★
某建筑工地脚手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监理工程师向现场负责人王某提出停止施工要求,但王某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施工中脚手架局部倒塌,造成 2 名工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
30 万元的安全事故。此事件中,王某的行为( )。
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不构成刑事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D
【解析】刑事犯罪标准:死亡 1 人、重伤 3 人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上(未考留意)
考点 刑事责任承担方式 ★★★
建设工程领域犯罪中,属于故意犯罪的是( )。
重大责任事故罪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3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串通投标罪
【答案】D
华宇课件网中所有视频课件学习资料均来自互联网收集整理并持续同步更新!
需要免费试看课件请点->:2019年新视频课件百度云网盘免费下载资源 |链接失效可以点下面QQ客服咨询相关试看
财经会计系列班次:零基础班,预习班,基础班,强化班,习题班,串讲班,冲刺班及习题模拟试题
建筑工程系列班次:预习班,真题解析班,精讲班,强化班,习题班,冲刺班,押题班及考前押题Word
公务员国/省考班次:技巧班,真题班,专项班,突破班,模块班,培优班,冲刺班,及考前预测试卷
考研类课程班次:导学班,零基础班,基础班,强化班,冲刺班,密训班,电子书,考前模拟试卷
所有考试资料都包含视频+讲义+习题等学习资源,全方位的针对不同层次备考考生进行学学习强化
需要新考试学习资料请点击:精品资料选择你需要的考试栏目查看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