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时间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要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要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奉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奉献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有名额限制,在编人员15%的嘉奖名额,一年1500元/名。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
(人社部规〔2023〕4号)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立导向鲜明、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制度,激励各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集体(以下简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在完成本职工作和履行社会责任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奉献的,依据本规定给予奖励。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开展的其他奖励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集体是指事业单位法人组织、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的工作团队Team。
第三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需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事业单位特点,反映时代性、导向性、实效性,丰富奖励形式,发挥奖励的正向激励作用。主要遵守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坚持事业为上、突出业绩奉献;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标准程序;
(五)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
(六)坚持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以定期奖励为主。
第四条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机关(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的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本规定,分级分类负责奖励工作的组织开展。
条件和种类
第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一定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可以给予奖励:
(一)在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加强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
(二)在执行党和国家重要战略部署、重要任务、担负重要专项工作、维护公共利益、防止或者消除重要事故、抢险救灾减灾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
(三)热爱公共服务事业,在逐步递次推动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体育、农业等领域改革发展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
(四)长时间服务基层,在为民服务、爱岗敬业、担当贡献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
(五)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的。
(六)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等方面,有突出过往经历和功绩的。
(七)在对外交流与合作、重要赛事和活动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
(八)有其他突出成绩和奉献需给予奖励的。
第六条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可以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称号。
(一)对表现突出、作出很大奉献,在本单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给予嘉奖;
(二)对获取突破性成就、作出重要奉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出现很大影响的,记功;
(三)对获取重要突破性成就、作出杰出奉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出现重要影响的,记大功;
(四)对功绩卓著的,授予称号。
授予称号还有荣誉称号,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规定》《国家功勋荣誉表彰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奖励权限
第七条 给予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的嘉奖、记功、记大功,由本单位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作出。
给予中央各个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的嘉奖、记功、记大功,由本单位或者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作出。
这当中,记大功奖励方案,需要事先征得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并在作出记大功奖励决定后1个月内备案。
第八条 给予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奖励,根据下方罗列出来的权限进行:
(一)嘉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市(地、州、盟)级事业单位由本单位或者主管机关(部门)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作出,县(市、区、旗)级以下事业单位报县(市、区、旗)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并作出。
(二)记功。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事业单位由本单位或者主管机关(部门)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作出,市(地、州、盟)级以下事业单位报市(地、州、盟)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并作出。
(三)记大功。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并作出。
上面说的由事业单位或者主管机关(部门)作出的奖励决定,需要在1个月内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会同有关行业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开展奖励。市(地、州、盟)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跨层级对下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作出嘉奖、记功奖励决定。
定期奖励
第十条 按照工作需和队伍建设实质上开展定期奖励,大多数情况下以年或者聘(任)期为周期,以年考查、聘(任)期考查结果为主要依据。奖励详细时间由奖励决定单位按照行业实质上、工作特点等确定,可以结合年考查、聘(任)期考查等工作进行。
第十一条 定期奖励的比例(名额),由奖励决定单位结合事业单位数量、人员规模、职责任务、工作绩效等原因统筹确定。给予工作人员嘉奖、记功,大多数情况下分别不能超出工作人员总数的百分之20、2%,事业单位整体表现突出的,其工作人员嘉奖比例大多数情况下不能超出25%。
定期奖励的比例(名额)需要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倾斜,向一线工作人员倾斜。县(市、区、旗)级以下事业单位的奖励比例(名额)可以按照实质上在本县(市、区、旗)范围内统筹使用。
第十二条 定期奖励工作大多数情况下根据下方罗列出来的程序进行:
(一)相关机关(部门)或者事业单位依据奖励权限制定奖励工作方案,明确奖励范围、条件、种类、比例(名额)、程序和纪律要求等,并予以发布。
(二)主管机关(部门)或者事业单位提出奖励建议名单,逐级上报。
(三)奖励决定单位审批。按照需组织评选或者听取业内专家、服务对象等相关方面意见;对拟奖励名单,需要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涉及领导人员的,需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事先征得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四)在奖励决定单位管辖范围内对拟奖励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很多于5个工作日。因涉及国家秘密不要公开的,可以不能公示。
(五)作出奖励决定并予以发布。因涉及国家秘密不要公开的,可以不向社会发布。
及时奖励
第十三条 对在应对重要突发事件、完成重要专项工作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奉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需要及时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 加大及时奖励力度,及时奖励的比例(名额)由奖励决定单位依据奖励权限,结合实质上确定。
第十五条 及时奖励大多数情况下由主管机关(部门)或者事业单位制定奖励方案,提出拟奖励名单,参照本规定第十二条有关程序,依据奖励权限作出奖励决定。
及时奖励情况可以作为定期奖励的重要参考。
奖励开展
第十六条 对取得嘉奖、记功、记大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由奖励决定单位颁发奖励证书;取得记功、记大功的,同时对个人颁发奖章,对集体颁发奖牌。
奖励证书、奖章和奖牌,根据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规定的式样、规格、质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制作或者监制。奖励有关审批材料分别存入自己干部人事档案、单位文书档案。
第十七条 对取得嘉奖、记功、记大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一次性奖金。
获奖人员所在地区或者单位经批准可以追加其他物质奖励。
经批准的奖励所需经费,通过有关单位现有经费渠道处理,不计入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额。
第十八条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集体进行奖励的,可以同时对该集体中作出突出奉献的个人进行奖励。
对满足奖励条件的已故人员,可以追授奖励。
第十九条 对取得奖励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可以结合实质上以内部通报表扬、评优评先等形式进行褒奖,并在工作上、生活上给予关心关怀,激励其珍惜和保持荣誉,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奖励监督
第二十条 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不可以给予奖励;已经作出奖励决定的,由奖励决定单位按程序撤销奖励,并注销和收回获奖个人或者集体的奖励证书、奖章、奖牌,撤销其取得的待遇,追缴所获奖金等物质奖励。
(一)政治品质、廉洁自律存在问题,或者道德品行、遵规守纪等方面存在问题、导致严重不良影响的。
(二)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弄虚作假通过欺骗取得奖励的。
(三)严重违反规定的奖励权限或者程序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撤销奖励的。
撤销奖励的,需要予以发布。因涉及国家秘密不要公开的,可以不向社会发布。有关材料分别存入自己干部人事档案、单位文书档案。
第二十一条 县(市、区、旗)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或者主管机关(部门)需要及时受理对奖励工作的投诉、举报,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调查处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对撤销奖励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二十二条 奖励工作需要严格遵循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人事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廉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县(市、区、旗)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机关(部门)需要责令限期改正;超过规定要求的时间不改正或者构成违纪的,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一)不按照本次要求规定的奖励范围、条件、种类、权限、比例(名额)、程序等开展奖励的。
(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或者泄露工作秘密导致不良后果的。
(四)因奖励工作失误致使奖励结果显失公平,导致不良后果的。
(五)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六)有其他违反本规定行为的。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机关工勤人员、机关工勤人员集体的奖励,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规定,结合实质上制定开展细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那天起施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考查为优秀等次的,原则上给予嘉奖,连续3年为优秀等次的,可以记功,充分发挥年考查在人事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鼓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立足本职建功立业,取得奖励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嘉奖1500元、记功3000元、记大功6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金。
年考查优秀会给予嘉奖,奖金为1500元
事业单位的补贴涵盖以下几种:1. 常见津贴:涵盖岗位津贴、绩效津贴、高温津贴、寒冬补贴等。2. 生活补贴:涵盖租房补贴、交通补贴、餐费补贴、福利补贴等。3. 奖励补贴:涵盖精神文明奖励、科技创新奖励、优秀员工奖励、职称补贴等。4. 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涵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公积金等。事业单位补贴可观,可以帮员工减轻经济压力,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
事业单位补贴涵盖:住房补贴、交通津贴、餐费补贴、年终奖等。 事业单位作为公共机构,薪资水平相对来说比较低,为了吸引和留住人才,一般会提供一部分补贴来改善员工的生活质量。除了上面说的补贴外,一部分事业单位还会提供职业发展补贴、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但需要大家特别注意的是,每个单位的补贴标准和政策都不一样,详细情况需按照工作单位的情况来确定。
事业单位补贴涵盖以下几类: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餐费补贴、沟通补贴等,不一样单位可能会按照不一样的要求进行细分或增减。 事业单位大多数情况下是由政府或者事业单位自己出资的机构组成,为了吸引优秀人才,在薪酬待遇方面除了基本工资以外,还会提供对应的补贴。这些补贴的目标是为了让员工有更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升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除了补贴以外,一部分事业单位还会提供优厚的福利待遇,如商业保险、职业发展支持等,这些也是吸引人才的有效手段。值得注意的是,不一样的事业单位补贴政策和福利待遇各有差异,应该按照个人需求和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事业单位补贴涵盖不少项目,例如说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防暑降温、职务补贴、通信费、副食补贴等等,详细标准因地区和政策不一样而带来一定不一样。下面这些内容就是一部分常见的事业单位补贴:
1、住房补贴:主要是按照地区来划分的,针对的是那些不自觉的理环境和社会发展等都相对缺乏的地区,国家每5年会对这这些地区的补贴进行评估和调整。
2、交通补贴:一部分技术类的岗位会有交通补贴,根据岗位来确定。
3、防暑降温补贴:主要是针对特殊岗位的补贴,例如说高温作业等。
4、职务补贴:一部分管理类的岗位会有职务补贴,根据职位来确定。
5、通信费补贴:一部分技术类的岗位会有通信费补贴,根据岗位和级别来确定。
6、副食补贴:一部分单位会为员工提供副食补贴,根据岗位和级别来确定。
事业单位补贴涵盖职务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通信费、高温补贴、独生孩子、副食补贴等,这种类型补贴没有统一的标准,有的补贴是国家规定的,有的是每个省份各行业独自规定的,还有的是各个相关机构自己制定的,主要是因为资金和政策的相关规定,故此,这方面的补贴也会带来一定不一样。
事业单位补贴涵盖生活补贴和工作补贴两种。生活补贴是指单位给员工发放的生活费,用于补上来生活中的基本开支,比如食宿、交通等;工作补贴是指单位按照员工的详细情况和工作内容,给予的一定额度的奖励或者补贴,比如岗位津贴、事业基金、节日慰问等。事业单位补贴的多少和员工的职务、工作年限、工作地址位置、人员类别等相关。除了生活补贴和工作补贴,部分事业单位还会给予员工额外的津贴,比如护理津贴、特区津贴等;此外针对参与特殊工作、专业技能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员工,也有一定概率取得奖励或者补贴。总而言之,事业单位补贴种类繁多,详细情况因单位而异,员工可以按照自己的情况进行申请或者咨询有关部门。
分析请看下方具体内容:一、基本工资;二、绩效工资;三、津贴补贴;四、其它工资。
分析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一、基本工资
二、绩效工资
三、津贴补贴
四、其它工资
一、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这部分全国统一。
1、反映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分为:专业技术岗位(设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10个等级)和工勤技能岗位(设5个等级),每个岗位等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2、薪级工资:主要反映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二、绩效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奖金,这部分国家目前已经在启动规范,目标在于达到按岗取酬,按业绩取酬。
主要反映工作人员的实绩和奉献,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详细指导。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三、津贴补贴:像职务补贴、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信费、防暑降温、独生孩子、副食补贴等等;这部分因政策和资金的来源不一样,有国家制定、省制定、行业制定、单位制定的,都可以归到这种类型里。
1、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主要按照不自觉的理环境、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差异,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程度上的补助。对艰苦边远地区按照发展变化情况,每5年评估调整一次。
2、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对在苦、脏、累、险及其它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国家来统一制订特殊岗位津贴的项目、标准和开展范围。(暂时还没有制定)
四、其它工资
事业单位的工资按不一样类别的岗位还分为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类三个序列。
事业单位退休生活补贴标准表
1.
专业技术人员生活补贴部分标准:正高级:35年或者以上补贴:5617元,30—34年补贴5287元,29年及以下4957元。 副高级:35年或者以上补贴:4880元,30—34年补贴4593元,29年及以下4306...
2.
管理人员生活补贴部分标准: 三级职员:35年或者以上补贴:6187元,30—34年补贴5824元,29年及以下5461元。 四级...
3.
工勤人员生活补贴部分标准: 高级技师:35年或者以上补贴:4357元,30—34年补贴。
视详细情况而定。大多数情况下来说,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养老金和生活补贴两项福利待遇。详细的生活补贴标准则与个人的职务等级、退休前的工资水平、退休年限等原因相关。一般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金额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依次增多,但不一样单位的详细政策规定略有不一样。需要大家特别注意的是,退休人员所取得的生活补贴并不是千篇一律,而是需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比例及时调整。除开这点针对高级职务的退休人员,其生活补贴的标准也会对应提升。
据我所知有绩效奖励,评优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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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3
事业单位考试怎么查成绩? 在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官网上查询:学员可以在线登录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官网,进入成绩查询页面,输入个人信息(如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等),就可以查询考试成绩。 2. 通过短信查询:一部分考试组织和主办...
2023-06-03
兰州市事业单位有什么? 1.兰州日报社 2.兰州广播电视台 3.甘肃(兰州)国际陆港管理委员会 4.兰州市科技情报研究院 5.兰州市自然资源技术中心 6.兰州市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中心 7.兰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8.兰州战役纪念馆...
2023-06-03
事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办法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1. 转制单位原则上应继续聘用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法与职工签署劳动合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2.转企改制时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自己申请并经过转制单位批...
2023-06-03
事业单位法律法规必考知识? .必考知识 法律体系框架、法律的大多数情况下概念等基础法律知识。 2.考试中试卷题目多倾向法理、宪法、刑法、行政法、民法等,对指向特定范围的经济法、商业法等较为少见。 3.会将法律常识与...
2023-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