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制度有哪些规定,公务员录用的决定权是什么

对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制度有什么规定?
有关印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人社部发【2023】62号
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厅(局)、公务员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
现在将《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开展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中文名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
公布日期
5月25日
文件号
人社部发【2023】62号
施行日期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查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规定新录用公务员法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规定试用期公务员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
公告
有关印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人社部发【2023】62号
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厅(局)、公务员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
现在将《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开展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详细内容
公务员局日前在其官网公布《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指出,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需要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查,试用期满考查不合格的,取消录用。道德品行较差,存在不廉洁问题者,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新录用公务员管理工作,按照公务员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录用公务员是指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被录用到机关工作,且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道的那天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
第三条新录用公务员需要履行公务员法规定的义务,享有公务员法规定的对应权利,其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除本办法规定外,根据公务员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章 培养
第五条招收录取机关需要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的培养教育,采用各种方法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履职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培养锻炼,使其及时胜任录用职位工作。
第六条招收录取机关需要根据职位要求明确新录用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帮其及时熟悉业务,提升实质上工作能力。
第七条招收录取机关需要在试用期内具体安排新录用公务员参与初任培训,按照需具体安排针对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新录用公务员需要根据公务员培训规定参与机关组织的培训。
第三章 考查
第八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需要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查。考查需要在试用期满后三十日内进行,遇有不可抗力没办法按期考查的,需要在对应情形消除后面的三十日内进行。
新录用公务员参与初任培训的情况,应作为试用期满考查的主要内容。
新录用公务员的平日间考查和年考查根据公务员考查相关规定进行。
第九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查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第十条 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很好,可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
(二)可以正常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三)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作风很好;
(四)道德品行很好,廉洁自律。
第十一条新录用公务员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的;
(二)没办法正常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
(三)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较差的;
(四)道德品行较差,存在不廉洁问题的。
第十二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查按下方罗列出来的程序进行:
(一)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所在部门或者单位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考查,并写出评语,提出考查结果建议;
(三)招收录取机关按照平日间考查、年考查、试用期满考查等情形,确定试用期满考查等次;
(四)将考查结果及时反馈新录用公务员。
第十三条新录用公务员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的,试用期顺延,顺推迟满后再行考查。
(一)因病、事假累计超越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查,在报到后一年半还是没有补足的,默认为考查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查。
(二)被立案审核查验暂时还没有结案的,待结案后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受到记大过以下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试用期顺延至处分期满后考查。
(四)法律、法规规定影响试用期满考查正常进行的其他情形,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查合格的,招收录取机关需要及时根据相关规定任职定级。任职定级时间从试用期满那天起计算。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没有考查的,不可以任职定级。
第四章 取消录用
第十五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查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第十六条新录用公务员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需要取消录用:
(一)不履行或者错误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严重失误或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导致很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二)在参与公务员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有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在参与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需要给予降级以上处分的;
(五)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
(六)有公务员法规定的应予以辞退情形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已经办理录用审批或者备案手续的人员,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没有按官方要求的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
第十七条新录用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第(二)(三)(四)(五)款规定情形的,不可以提出取消录用申请。
第十八条新录用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不可以取消录用。
第十九条中央机关取消录用,由中央机关审批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备案;中央机关省级以下直属机构取消录用,由省级直属机构审批并报所属中央机关备案;地方各级机关取消录用,按省级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规定的办法进行审批或者备案。
第二十条新录用公务员取消录用时间,从作出取消录用决定那天起计算。招收录取机关需要在作出取消录用决定那天起的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取消录用决定公告被取消录用人员。
第二十一条新录用公务员被取消录用后,自批准那天的次月起停发工资。
第二十二条新录用公务员取消录用后,在九十日内重新就业的,需要在就业单位报到后三十日内,根据干部人事档案转递的相关规定,将档案转至相关的组织人事部门保管;在九十日内还没有工作或是正在找工作但还没有入职或者重新就业单位不具备保管条件的,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转递档案。
第二十三条新录用公务员取消录用后,社会保险待遇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新录用公务员对取消录用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相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复核或者申诉这个时间段不停止取消录用决定的执行。
第五章 纪律管束
第二十五条新录用公务员需要具体安排在录用职位工作,大多数情况下不调整岗位,不可以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不可以参与规定以外的离职学习。
第二十六条新录用公务员不可以报考其他机关的公务员和到企事业单位应聘。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和人员,根据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一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新录用工作人员的试用期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公布那天起施行。
公务员录用的决定权?
后决定权在省人事厅,硬核的还是在于个人,个人努力所获取成绩!天道酬勤,自助者天助。
面试的考官中有人事局的、报考单位的,还有政府的多人单数组成就个人经历看,录用的决定权主要是人事局,因为主考官多是人事局的;假设职位是专业性非常强,主考官就是报考单位的了招聘考试的人少,人事局的权力相对较大;招聘考试人多,单位可以做主一些
公务员招聘考试的整个过程单位是不参与的,都由省级公务员管理部门其实就是常说的省委组织部管理,佣人单位只管上报所需人员职位信息。
公务员考试完了就录取了吗?
公务员考试完了依然不会代表着就是录取了,公务员考试分笔试考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唯有把全部的流程走完并且合格才可以算是录取了,考试完了以后还有体检,政审,虽然讲出问题的很少,但是,还是存在出问题的例子,故此,也不可以掉以轻心,后面流程也要好好准备,好好对待
公务员考试涵盖笔试考试和面试,笔试考试大多数情况下是公共科目考试,即是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特殊岗位会有专业科目考试;面试按照招生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员比例,按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排名,选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前对参与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审查,需要提供招收录取单位要求的全部证明材料和证明,面试考试答题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和无小组讨论的形式。
面试完后还有体检、政审和录用公示,后是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
公务员考试完要看成绩还需要面试都过了才可以录取
考试通过后还需要体检及公示
公务员登记是哪一年启动的?
公务员凡进必考,这从 首次登记公务员启动,就是已经确立的公务员管理规定。 公务员首次登记有关方案开展时,明确规定从 12月31日起,事业人员不可以再通过改变方法进入党政机关、参公单位,不然属于违规行为。
就算是通过改变等非公开招聘考试方法进入党政机关公务员岗位,或者是参公事业单位参公人员岗位,就算能使用行政编制或者参公事业编制,也不可以登记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当然也不可以提拔晋升为党政机关或者参公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
公务员录用制度建立开始于1980年,正式建立于1989年,到 止经过了20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比较稳定的人才录用选拔体系。
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是由什么人来组织的?
体检和考察由招收录取机关负责
在北京的招收录取机关,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卫生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北京以外的招收录取机关,在地方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暂时还没有指定体检机构的,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公务员考试录用的职务范围?
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和办事员。除内部晋升外,针对主任科员以上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主要是通过调任和选任的方法进行补充。
针对主任科员以下的领导职务,则主要运用调任方法进行补充。
这是考虑到担任高级别职务,非常是领导职务的公务员需有敏锐的政治头脑、丰富的工作经验和领导才可以,这些素质需通过在相关部门的长时间实践,累积经验后才可以具备,而采用考试的方法从社会上录用的人员,有的时候,很难达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