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海关对身高有要求吗, 消防国考补录有视力要求吗

公务员国考海关对身高有要求吗?
按照通过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考上的人的经验,视力身高都没限制。
我认识哪些通过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考上海关的,不怎么高,还大近视的不少。
可以的,只要面试通过了,体检,只要没有很严重的传染性疾病就好了。
唯有报考公安机关的对体检要求比非常高,其他部门都很宽松的,我们区去年进体检的学员,没有一个因为体检被淘汰的。
消防公务员国考补录有视力要求吗?
按照补录岗位性质决定,假设是内勤,没有视力要求,假设是外勤和指挥岗有视力要求。
消防员的视力要求是单眼裸眼视力为5.0以上,并且没有斜视,这是基本的要求。假设说单眼的视力没有达到5.0以上,可以去医院检查,看看是什么因素导致的。
公务员体检视力一只矫正达不到0.8算合格吗?
好像按照所报考不同的门类专业要求也明显不同吧,肯定是单眼0.8,即要求每只眼都要达到0.8,除非有一部分特殊的,要求一只眼0.8,另一只眼达到0.6就可以以。
唯有以下的岗位才会有视力的要求,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互联网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好像按照所报考不同的门类专业要求也明显不同吧,肯定是单眼0.8,即要求每只眼都要达到0.8,除非有一部分特殊的,要求一只眼0.8,另一只眼达到0.6就可以以。
唯有以下的岗位才会有视力的要求,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互联网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公务员国考需提交什么材料?
公务员国考报名需提交请看下方具体内容材料:
1、自己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
2、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可以在官方网站下载电子版进行打印)。
3、在职参加考试报名的考生,需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的认定由对应的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出具证明。
5、个人基本信息,如:居民身份证号、身高、视力、履历情况、家庭社会关系情况等。
6、个人学习信息,如: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级证、干部经历、考试成绩等。
7、备好满足公务员报考要求的电子照片
公务员国考体检严格吗?
公务员国考的体检当然严格。
公务员国考是全国统一性的考试,它的公平性和严格性,还是很不错的,故此,一定不可以弄虚作假,要从客观实际出发。
公务员体检是比较严格的,只要身体和年龄限制没什么大问题,大多数情况下都可以顺利通过。体检的项目出问题,会让你复检,复检再不合格就可以被刷掉。这当中对身高体重血压和心跳四项有要求的当场复检,其他的是等结果出来后公告复检。
公务员国考体检是很严格的!但是,只要广大学员身体健康,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能通过的。针对生活不规律的考生学员,期望你们在体检前至少三天就要调整作息时间、饮食清淡、忌食油腻辛辣、勿饮酒,一定要让身体在好的状态下去体检! ,小姐姐就来和你们分享体检的流程及内容啊~
一、体检流程
面试后,体检名单会很快出来(小姐姐参与某地区的体检是在面试结束后当天晚上出的体检名单),单位人事会电话号码或短信公告到个人,明确体检时间及地址位置(假设你恰好当天没办法体检,一定要跟人事说了解因素,并再约体检时间)。
到体检地址位置以后,单位人事会发放体检表,这时你完全就能够自行决定体检顺序,直至做完整个体检项目了。结束后,体检表交医院前台就行,这时领取早餐或者直接回家等结果就好啦。
二、体检内容
公务员体检标准是有一个具体文件的,即《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大体检查内容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第二条 血压在下方罗列出来的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第三条 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纯粹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
第五条 慢支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自不同的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条 恶性肿瘤,不合格。
第九条 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常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自不同的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纯粹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总结起来大约是血压、身高体重、血常见、尿常见、肝肾功能、心电图、耳鼻咽喉、听力视力、口腔、外科、腹部彩超、胸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