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益性岗位补助标准,公益性岗位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云南公益性岗位补助标准?
乡村公益性岗位
低补贴提升到800元每人/月
为促进农村劳动力安全有序转移就业,《意见》明确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开展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有组织劳务输出的,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100元每人的标准给予职业讲解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止时间为 12月31日。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按省外300元每人、省内200元每人的标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补贴。
对没办法外出的农村劳动力,当地企业复工复产、重要项目开工、物流体系建设等要优先组织和使用贫困劳动力。除当地就业扶贫车间,对用人单位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奖励;对就业扶贫车间每吸纳1名,按其发给贫困劳动力工资额的15%,给予吸纳就业奖励。
各地还需要适度开发一批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对没办法外出就业、无产业扶持的贫困劳动力予以托底安置,并将乡村公益性岗位低补贴标准提升到800元每人/月;对因疫情等因素致使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返贫”劳动力,可开发一批公益性特岗予以安置,按每月不小于1000元每人的标准给予公益性特岗补贴,安置期限为6个月以内。
公益性岗位需的资料?
公益性岗位需资料:
1、安置人员在内容框中填写《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申请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申请表》需贴标准2寸登记照1张,《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需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乡镇(办事处)社保中心盖章认定。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人员认定类别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签署结束的《公益性岗位协议书》。
5、已办好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打印页面都要复印)。《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由自己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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