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至2018年全县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中,获得当年全县学科成绩第一名至第三名者,在笔试成绩后分别加3分、2分、1分。三年中,连续担任九年级学科教学的教师,若有获得当年全县学科成绩第一名至第三名者,可累计加分,但累计加分多不超过5分。
学科笔试成绩加上加分,为报考对象的后成绩,后成绩在县教育局一楼大厅再次公示。
(四)资格复审
在成绩公示期间,同时由县教育局对初步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和复审合格者进入选岗程序。
(五)选岗
报考对象以后成绩按由高到低顺序公开选岗,后成绩相同的,按照教龄长者、学历高者、少数民族、女性、年龄长者的先后顺序优先选岗。
选岗时间:2018年8月24日下午3时;选岗地点:镇雄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六)拟聘
1. 入围选岗人选名单报县人民政府审定批准后,统一办理调动手续。实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本人试用期,当事人返回原单位工作。
2. 入围后放弃录用者,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同类选调。
八、组织领导(略)
九、工作纪律
(一)凡是符合选调范围、选调条件的教师,所在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出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选调教师所在学校出具的各项证明材料,必须有经办人和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三)选调工作期间,相关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选调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并经查实,属校长和其他干部的,给予行政撤职和其他党政纪处分;属工作人员的从重给予党政纪处分;属报考者的,在从重给予党政纪处分的同时,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1. 用暴力、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破坏或妨碍选调工作的。
2. 伪造有关材料、证件、数据或违反选调原则的。
3.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4. 无理缠访或应回原学校工作而不按时回原单位工作的。
5. 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十、其他事项
(一)从选调工作开始,到试用期间都属于资格审查时间。在此期间,若当事人被举报并经查实,或相关部门对当事人的证件、证明材料有疑问并经查实有虚假的,取消当事人的报考或试用资格,当事人返回原学校工作。
(二)若选调学校无拟聘人员相应职称等级岗位,则由选调学校按有关规定考核确定拟聘人员职称等级岗位。
(三)选调工作期间,报考对象车旅费自理。
华宇课件网中所有视频课件学习资料均来自互联网收集整理并持续同步更新!
需要免费试看课件请点->:2019年新视频课件百度云网盘免费下载资源 |链接失效可以点下面QQ客服咨询相关试看
财经会计系列班次:零基础班,预习班,基础班,强化班,习题班,串讲班,冲刺班及习题模拟试题
建筑工程系列班次:预习班,真题解析班,精讲班,强化班,习题班,冲刺班,押题班及考前押题Word
公务员国/省考班次:技巧班,真题班,专项班,突破班,模块班,培优班,冲刺班,及考前预测试卷
考研类课程班次:导学班,零基础班,基础班,强化班,冲刺班,密训班,电子书,考前模拟试卷
所有考试资料都包含视频+讲义+习题等学习资源,全方位的针对不同层次备考考生进行学学习强化
需要新考试学习资料请点击:精品资料选择你需要的考试栏目查看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