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9年3月6日—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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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烟台市福山区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短缺教师17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人员须为2019年应届普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四)应聘人员须为1978年3月5日(含)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招考。
二、报名
招聘岗位为教育类,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时间和地点
3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3月7日上午:8:30—12:00
报名地点设在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具体教室于3月4日在烟台市福山区政府网站公布。
(二)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登记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证书;
6、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应聘人员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三)有关要求
报名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报名时提交材料不全的,可在面试当天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加入指定微信群,资格初审后考试(包括初试、面试)、签约、考察、体检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微信群中发布。
报名结束后,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紧缺专业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考试
(一)初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招聘计划10倍的岗位,先进行初试。初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初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初试通过名单在本岗位初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二)面试
面试方式为试讲。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初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初试、面试均安排在山东师范大学进行,时间一般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一天左右。
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福山区政府网公布。
五、签约、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签订就业协议,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签订协议时考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